最新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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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合集),供大家参考。

最新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合集)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一

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a.安检部分负责

b.卫生部门负责

c.专人负责

d.兼职管理人员负责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b.区域卫生规划

c.职业病防治规划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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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半煤岩巷和岩巷,允、许最高风速为()m/s。a.1 b.2 c.3 d.4 您的实际答案:[d] 标准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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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矽肺是由于吸入()粉尘引起的。、a.煤尘

b.石棉尘

c.游离二氧化硅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如果作业场所每个工作日所接触的噪声时间为45根据我国噪声安全卫生标准,、小时,则该工作场所允许的最高噪声声级为()分贝。a.85 b.88 c.91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6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资料。、a.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

b.企业人事管理档案

c.企业生产经营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7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而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情节严重的由()取消相应的资格。a.上级主管部门

b.原认证或者批准机关

c.纪律检查部门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a.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b.治疗康

c.康复定期检查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9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a.终止职业病病人待遇

b.由职业病病人与企业协商解决

c.按照国家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接触性皮炎是职业性皮肤病的一种,根据发病机理分为原发刺激性皮炎和变0应性皮炎。变应性皮炎是由()物引起。、a.腐蚀

b.刺激

c.致敏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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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和其1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1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医疗卫生机构

b.用人单位

c.主管人员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a.防尘口罩也能用于防毒、b.防毒面具也可以用于防尘

c.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对矿工们来说,危害性最大的粉尘是粒径在()um的粉尘。3a.1、b.2 c.3 d.5 您的实际答案:[d]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4a.不变、b.终止

c.与下一个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一般居民区夜间允许最高的噪声声级为()分贝。5a.30、b.40 c.50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电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是()年。6a.1、b.2 c.3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手臂振动病是()从事手持振动工具作业而引起的以手部末梢循环和手臂神经7功能障碍为主的疾病,并能引起手臂骨关节骨质改变。、a.长期

b.短期

c.连续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8单位和个人。、a.不得

b.可以

c.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1矿井所用凿岩机、气锤属于()工具。9a.活塞式捶打、b.固定轮转

c.手持转动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超过()hz的强烈全身振动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紊乱。0a.30、b.40 c.50 d.60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个月测定一次,其他1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个月测定一次。、a.3,6 b.6,3 c.6,6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下列不属于高温作业的是()。2a.高温强辐射、b.高温高湿

c.露天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3卫生要求的,必须()。、a.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b.增加劳动者的津贴补助

c.向工人说明情况后继续生产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并及时通知()。4a.其家属 用人单位、b.劳动者本人 其家属 c.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从业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5a.无权拒绝、b.有权拒绝

c.必须听从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是黄棕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能刺激呼吸系统,引起肺水肿。6a.二氧化硫、b.二氧化碳

c.二氧化氮

d.氮气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煤矿作业场所中二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为()%。7a.0.0024、b.0.00025 c.0.5 d.0.00066 您的实际答案:[c]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面色潮红、皮肤灼热、体温升至38度以上、呕吐、皮肤湿冷是()中暑。8a.先兆中暑、b.轻症中暑

c.重症中暑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2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9a.用人单位的、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0立的劳动合同。、a.可以

b.不得

c.单方赔偿后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1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次,2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次。、a.1,2 b.2,1 c.1,1 d.2,2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总粉尘最高允许浓度()mg/m3。3a.3.5、b.2 c.10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工作帽、女工帽的使用期限是()个月。4a.10--16、b.12--18 c.18--26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5a.用人单位、b.劳动部门

c.卫生部门

d.工会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6a.竣工验收前、b.可行性论证阶段

c.竣工验收时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7a.找企业负责人解决、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己去医院治疗 您的实际答案:[b] 标准答案:[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遵守职业病防8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a.技术

b.技能

c.安全

d.职业卫生

您的实际答案:[d] 标准答案:[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3患有()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9a.活动性肺结核、b.慢性胆囊炎

c.心脏病

您的实际答案:[a] 标准答案:[a]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煤矿安全管理最核心和最本质的是()。0a.控制死亡率、b.减少工伤事故的致残率

c.杜绝职业病

d.减轻及控制工作环境对职工身体造成的急慢性伤害,保证职工在工作时或退体后身体功能正常 您的实际答案:[d] 标准答案:[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申请职业病诊断,()情况是诊断机构不予受理的。1a.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b.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c.退休职工

您的实际答案:[ab] 标准答案:[ab]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2者材料。、a.生产 b.经营 c.进口 d.使用

您的实际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应该配备防振手套的工种是()。3a.采煤工、b.压风司机

c.皮带机选矸工 d.钻探工

您的实际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造成矿井高温热害的主要因素有()。4a.地热、b.机电设备放热

c.运输中矿物和矸石散热 d.风流压缩放热 您的实际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煤矿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要求()。5a.穿着舒适、b.便于操作

c.价格便宜

d.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您的实际答案:[ab] 标准答案:[ab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用人单位在发生()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6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a.分立 b.合并 c.解散 d.破产

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abc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下列选项中,()是治理矿井内落尘的方法。7a.冲洗法、b.仪表法

c.工具法 d.粘结法

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a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有下列()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接尘作业。8a.胃炎、b.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c.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d.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 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bc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4下列哪些气体会使人血液中毒()。9a.二氧化氮、b.一氧化碳

c.一氧化氮 d.二氧化碳

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abc]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5我国职业卫生法律主要有()。0a.《职业病防治法》、b.《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安全生产法》

d.《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abcd]

您的实际得分:[本题尚未评分]

5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1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井下有毒有害气体中二氧化氮的毒性最强。2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职业病病人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3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开采急倾斜煤层比开采缓倾斜煤层的产尘量要大。4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5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尘肺病人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伤残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按规定可以退出工6长岗位,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从事康复功能活动、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7生标准。、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手臂振动病的典型表现是振动性白指,也是诊断本病的主要临床依据。8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工会组织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9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就是职业卫生档案。0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组织对防护用品进行清洁、检查和维护。1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次生粉尘是煤矿井下粉尘的主要来源。2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从业人员可以在煤矿企业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3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煤矿井下采煤工的普通工作服使用期限不超过18个月。4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原生粉尘是煤矿井下粉尘的主要来源。5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实践证明,大容量肺灌洗是一项安全有效的新技术。6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护目镜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7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8作业。、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6噪声对听觉系统的损害,一般经历从生理变化到病理改变的过程。即先出现9暂时性听阈位移,经过一段时间逐渐成为永久性听阈位移。、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矿井职工在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0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化学氧自救器是一种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1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0024%。2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相关部门可以责3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不适合煤矿地面作业场所。4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需要使用精细调节作业的操作人员,如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5挤危险部位的操作人员,应使用防护手套。、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就可以了,不用管劳动者的使用情况。6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用人单位管理者和劳动者共同遵循的行为规7范。、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而不用通知劳动8者本人。、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7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9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矿井氮氧化合物的监测至少半年监测一次,为了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采样0时间应尽量在检修或换班时进行。、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1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测尘点布置在尘源的进风侧,粉尘扩散得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2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只有用人单位充分告知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才有可能真正享有知情权。3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30hz以下低频率、大振幅、冲击力强的振动会引起骨、关节的损害。4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5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在整个采样过程中,粉尘采样器的流量应稳定。6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开采厚煤层比开采薄煤层的产尘量要高。7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8投人正式生产和使用。、您的实际答案:[] 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8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3个月测定一次。9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错误]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9采掘工作面产生的浮游粉尘量最多。0您的实际答案:[]、标准答案:[正确]

您的实际得分:[尚未评分]

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二

煤矿职业卫生

一、判断题

1.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必要时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防,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5.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6.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先安排其上岗,然后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8.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9.煤矿应当加强粉尘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0.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11.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12.煤尘爆炸事故的受害者中的大多数是由于二氧化碳中毒造成的。(×)

13.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14.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t;
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15.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30t,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t时,必须停止作业。(√)

16.除水采矿井和水采区外,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1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
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1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19.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煤矿企业已经按规定配发给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是否佩带、使用由自己决定。(×)

21.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1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22.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继续从事接触粉尘的工作。(×)

23.煤矿企业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24.为做好煤矿粉尘监测工作,煤矿企业应设立测尘组织机构,建立测尘管理制度和测尘数据报告制度,并配备专职测尘人员。(√)

25.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6.《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定》不适合煤矿地面作业场所。(×)

27.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从业人员承担。(×)28.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导致肺组织纤维化,最终导致尘肺病。(√)29.尘肺病的发生与工人接触矿尘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30.粉尘粒径越大,危害性越大。(×)

3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二、单选题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a)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标本兼治、防治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c)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a.兼职工人 b.单位职工 c.专人负责

3.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c)。a.追究民事责任 b.给予经济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4.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a)。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5.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应(b)。

a.按企业规定统一设置 b.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 c.根据生产规模设置

6.(b)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卫生行政部门 b.用人单位 c.工会组织

7.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c)。a.由国家和企业共同负担 b.企业和受益员工共同负担 c.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8.个体防尘要求作业人员佩戴(b)和防尘安全帽。a.防尘眼镜 b.防尘口罩 c.防尘耳塞 9.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i期尘肺病患者每年复查(a)次。a.1 b.2 c.3 10.消除尘肺病,预防是根本,(b)是关键。a.个体防护 b.综合防尘 c.治疗救护

1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 d b(a),大于85 d b(a)时,需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大于或等于(b)d 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a.88 b.90 c.94 1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b)个月测定1次。a.1 b.3 c.6 1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毎(b)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a.3 b.6 c.12 14.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a)。

a.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b.可以边治理边生产 c.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即可

15.煤矿企业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c)的罚款。a.5万元 b.10万元 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16.煤矿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c)以下的罚款 c a.2万元以上5万元 b.5万元以上10万元 c.5万元以上20万元 17.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c)为规定对象的。a.煤尘 b.岩尘 c.浮尘

18.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b)次。a.1 b,2 c.3

三、多选题

1.煤矿职业健康检查包括(abcd)健康检查。a.上岗前 b.在岗期间 c.离岗时 d.应急职业 2.有(bcd)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a.胃炎 b.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c.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d.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 3.以下选项中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为(acd)。

a.劳动者的职业史 b.家族史 c.职业危害接触史 d.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粉尘监测的项目是(abcd)。

a.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 b.呼吸性粉尘浓度 c.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d.粉尘分散度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包括(abcd)。

a.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b.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c.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d.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abcd)

a.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b.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c.知情权 d.依法拒绝作业权

7.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abcd)。

a.粉尘 b.有害气体 c.噪声和振动 d.不良气象条件和放射性物质 8.在生产过程中,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来源有(abcd)。a.煤、岩层涌出 b.煤自燃 c.爆破 d.人员呼吸 9.影响煤矿工人尘肺发病的因素有(abcd)。

a.粉尘的浓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b.接尘工龄 c.个体防护 d.粉尘的分散度

10.控制煤矿生产性噪声的技术措施有(abcd)。a.吸声技术 b.隔声技术 c.消声技术 d.隔振与阻尼 11.按具体功能的不同,可将煤矿防尘技术措施分为(abcd)。a.减尘措施 b.降尘措施 c.通风除尘措施 d.个体防护措施

12.煤矿井下发生火灾,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abd)、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a.瓦斯 b.-氧化碳 c.空气温度 d.煤尘

13.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abcd)、装(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a.湿式钻眼 b.冲洗井壁巷帮 c.水炮泥 d.爆破喷雾 14.煤矿尘肺因吸入矿尘成分的不同分为(abc)。a.矽肺 b.煤矽肺 c.煤肺 d.岩肺

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三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断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力度,全面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7、48、49、51号令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煤安监调查【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公司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和技术矿长任副组长,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工作。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等业务科室、各项目部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 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项目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二、公司劳资科要与已进、新进矿山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矿山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昌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四、公司应在各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即使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崮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2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矿山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矿山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七、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八、矿山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防治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小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大理监察分子时所局申报。

第五条、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二)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三)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它资料主要包括《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十四类规章制度及其相关场所图纸。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发生以下重大变化时,应按照下述规定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

(三)煤矿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同上报。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

1、矿长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安检科负责本矿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煤矿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通风科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培训。

4、项目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三、工作内容

1、培训计划:通风科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安全科报告培训需求,安全科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进行培训。

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3、培训内容:煤矿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矿-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矿井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煤矿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四、记录

安全科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三、职责

1、通风科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规定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3、物资供应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必须索取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项目部。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通风科、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项目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内容与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的危害因素,均应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执行。

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经营管理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通风科与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5、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劳动防护用品由物资供应部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2、各单位对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科审批,经营管理科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

2、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当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4、具体内容

(1)煤矿井下安装了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 行。

(2)调度室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

(3)每天由调度室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矿长和总工签字后,进行备案。

(4)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两次监测,将相关数据填写至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调度部门做相关记录。

(5)每月由通风科专职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两次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每月由通风、安全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7)每年由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报矿领导,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8)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9)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和《建设项目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危害的,项目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应有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管理员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管理员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和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项目部(区队)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煤矿管理制度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2.必须严格按照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煤矿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危害防治科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企管人事部安排工作。

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科室。

三、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要统一管理,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经费每年约15万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每年约5万元,培训费用每年约10万元,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示费用每年约5万元,全年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内的职业危害费用月45万元。根据每年新增职业病防护项目或部分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出入,次年该部分费用做响应调整。

2、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3、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后期部门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财务科负责。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使用。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对矿各科室、项目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
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四、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档案。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
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七、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煤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八、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九、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一、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二、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 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归职业危害防治小组。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 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胡志友

副组长:孟保富 雷显功 邹俊杰 刘国政

组 员:晁增民 王应战 杨志国 关春强 董战魁 郭来

谭金贵 范建新 彭新俊 曹志礼

职责:

(1)组织制定矿职业病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应急救援行动组 组 长:孟保富

副组长:晁增民 王应战 杨志国 关春强

组 员:
通风科、技术科、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区队人员。

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通讯联络组 组 长:郭来

职责:确保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长海

职责: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

5、治安维护组 组 长:许胜利

职责:维护事故发生后的矿区治安,有计划、有步骤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6、救援运输组 组 长:王长海 职责:负责事故中伤员的运输,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运输。

三、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封闭现场—对外联络—联合救护—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

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危害事 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防止危害扩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员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员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班组、各科室,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四

2016**煤矿职业卫生考试题b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60分)1、2016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四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a、12 b、20 c、5 d、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起施行。

a、2001.5.1 b、2001.10.27 c、2002.5.1 d、2002.10.2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企业、事业单位 b、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c、企业、政府单位 d、企业、政府单位和事业单位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a、国务院卫生 b、卫生 c、国务院 d、国家

5、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

10大类()种。

a、100 b、110 c、132 d、120

6、()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用人单位 b、劳动部门 c、卫生部门 d、工会

7、()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用人单位 b、劳动部门 c、卫生部门 d、工会

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规章制度 b、责任制 c、机构 d、组织

9、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技术 b、技能 c、安全 d、职业卫生

2016**煤矿职业卫生考试题b

10、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c、劳动防护用品 d、职业病防护用品 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待遇。

a、社会工伤保险 b、工伤社会保险 c、劳动工伤保险 d、工伤劳动保险

1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a、申请 b、备案 c、申报 d、审查

12、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

a、流行病 b、传染病 c、职业病 d、遗传病

13、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

a同时检验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同时验收 d同时使用

14、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a、劳动保护用品 b、安全防护用品

1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

a、检测、评估 b、监测、评价 c、检测、评价 d、监测、评估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单位和个人 b、企业和单位 c、企业和个人 d、工作者

17、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

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a、中文说明书 b、英文说明书 c、技术说明书 d、安全说明书

18、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

2016**煤矿职业卫生考试题b 出处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劳动部门 c、公安部门 d、工会

19、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

3.问:我矿现存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答:

时(),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a、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b、组织救治和医学观察

c、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d、进行健康检查 20、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员工健康检查 b、职业健康监护 c、定期健康检查 d、职业健康体检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职业病当事人享受什么待遇? 答:

2.问: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答:

4.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

答:
2016**煤矿职业卫生考试题b 一题答案:

1—10:acbac babdb 11—20:ccbdc aaacb 二题答案:

1、答: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得到疗养、休养、病假、工作调整、生活补助、抚恤及跟进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补偿等待遇。

2、答: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答: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及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有毒有害因素。我矿现存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煤尘、矽尘、水泥尘、木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噪声和高温。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等为《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有害因素。

4、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有8项权利:

a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了解所在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设施的权利;b对健康检查结果知情的权利;c有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的权利;d未成年人、女职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e享有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f有权拒绝违章在没有卫生防护条件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g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管理的权利;h患有职业病后,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2016**煤矿职业卫生考试题b

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总结篇五

***煤矿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汇 编

二〇一八年

目录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办法............................................................4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6 ***煤矿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0 ***煤矿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2 ***煤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4 ***煤矿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20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2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25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7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9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及报告制度.......................................31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32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35 ***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及预案.......................................37 总 则

一、为加强我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保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促进我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消除和减少煤矿各种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矿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办法

一、相关科室、区队必须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未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的或不按制度进行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5000元。

二、安全员在日常检查中将各单位在现场作业地点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不足以“三联单”形式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督促、落实区队整改情况,并将其列入到区队日常“隐患买卖”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相关科室、区队处以0.5—2万元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做好日常性作业场所现场监测而造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

(二)对作业现场检测与评价工作不予配合或配合不力,以致无法出具评价报告的;

(三)存在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未及时上报或瞒报的;

(五)建设项目未及时报职业病防治工作小组,以致建设项目未按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限期纠正外,并对人力资源部每人次罚款1000元:

(一)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而私自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职工离岗时未进行体检的;

(三)不按规定上报职业病死亡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的;

(五)新定职业病病人未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

五、未按计划组织职业健康体检或职业健康体检率达不到100%以上的,每缺1人罚500元。

六、公司所属各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被上级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将加倍罚款。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名词解释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作业场所;
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3、职业危害;
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4、职业禁忌;
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二、基本要求:

1、凡有职业危害因素(如:煤尘、矿尘、煤气、甲烷、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 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总工办、调度室、办公室会审。

5、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队组、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8、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9、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四、机构与责任 1.决策层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建立健全矿井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负责建立健全矿井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
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4)保证矿井职业卫生投入的实施。

(5)掌握企业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矿井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企业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 演练一次。

(8)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陆、存档、申报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识别、评价、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3)指导、督促员工正确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4)协助做好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开展内部职业卫生教育 培训,及时向员工介绍职业危害。

(5)积极听取并向上级反映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定期向上级统计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4.员工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并履行制度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为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建议和意见。

(3)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积极提供技术改造措施实施后的信息反馈。

(5)及时反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报告。(7)按照规定使用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设施。

***煤矿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条、矿与已招聘、新招聘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第三条、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第四条、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第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第七条 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煤矿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由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牵头,安全科、通防科、机电科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完成,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上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安全监察部门并索取申报回执,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申报。

三、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按照卫生部印发的《职业危害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四、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时应当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任职文件复印件)。

2、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复印件)。

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汇总表。

4、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汇总表。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6、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复印件)。

7、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汇总表与告知情况。

8、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情况(近三年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与记录、煤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过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的合格证明等)。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对申报材料要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九、职业危害申报每年申报一次,企业发生以下重大变化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煤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4、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7、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 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三、实施细则

1、区域划分

根据“谁产尘、谁灭尘”原则,按工作区域责任划分:(1)总回风大巷、采区回风巷防尘工作由通风队负责;(2)轨道大巷、运输大巷的防尘工作由机电队负责;(3)各开掘工作面总开口往里的防尘工作由项施工队组负责;(4)井下机电队负责所管辖区域的防尘工作;(5)配电室及其他地点的防尘工作由各自分管单位负责。各区域责任单位因故变更时,应提前通知通风队,办理相关防尘设施移交手续。

2、防护设施、防尘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管理责任划分:(1)除正在施工的巷道由施工单位负责外,其余的大巷及总回风的防尘管路由通风队制定标准与设计,机电科负责管理,安通科负责监督。

(2)喷雾装置(包括全断面手动喷雾、放炮喷雾、大巷定时自动喷雾等)由区域责任单位根据通风队的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由通风队、安通科负责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隔爆设施设计、安装、使用责任划分:

隔爆水袋、水棚由通风队负责安装,完工后移交施工队组签字接管,施工队组负责日常的使用和维护,通风队、安通科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防护设施、防尘设施标准要求:

(1)矿井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水源、水量、水压、水质等符合要求。矿井主要运输巷、胶带斜井及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进、回风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

胶带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管路吊挂离地距离不得小于300mm,做到平直,并经防腐处理。

(2)井下所有转载点(含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主要胶带巷转载点、溜煤眼上口皮带机头的转载点、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及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破碎机处必须有喷雾装置;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并应实现自动化,采煤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冲洗巷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要实现爆破远程喷雾,锚喷巷道须采取潮料喷浆,喷浆巷道的回风流中设置洒水降尘装置。

(4)综采工作面按要求进行煤层注水。(5)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井下个地点的洒水洗巷工作由各分管单位负责,每班至少一次,落实到人,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6)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挂牌管理,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水棚的排间距1.2~3.0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米;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米。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75。斜钩吊挂;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1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米以上设3个棚区;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米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米处安设(首列距离);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实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7)通风队要健全防尘制度,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按规定对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测尘合格率达70%以上。(8)掘进施工中防尘措施: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且巷道回风流要有风流净化装置;爆破使用水泡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且位置正确;粉尘浓度较大时,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5、处罚规定

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人员限期解决,限期内未完成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各责任区域的防尘管路和设施以及采掘机组的喷雾装置要按规定和设计进行敷设与安装,防尘管路不按规定和设计敷设的,每缺少一米,罚责任部门或队组100元,喷雾装置每缺少一处,罚责任部门或队组300元。

(2)开掘工作面采用干式打眼,且没有捕尘措施的,罚责任队组500元。

(3)爆破作业不按规定使用水泡泥,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4)爆破前后不进行巷道洒水的,发现一次,罚责任队组200元。(5)对各自责任区域未按规定进行冲洗巷道的,罚责任队组200元。

(6)隔爆设施未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部门500元;对隔爆设施日常维护、使用不到位的,罚责任队组500元。

(7)未经总工程师、通风队允许,擅自移动、拆除防尘设施的,罚责任队组或责任人1000元。***煤矿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配发规定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范围:凡在公司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农民工)。

2、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按照国家规定的矿山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制定劳保用品配发标准,根据矿井设计要求的从业人员制定采购计划,由供销部按标准、按在数量进行采购。

3、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库房,专人管理。(库房设在供销科,保管发放由供销科管理)

4、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更换标准。

5、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个人发放、领取台账,专人管理。

6、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7、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安全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规定

1、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按照工种需要供给,不能视为福利。

2、矿按各种工种的各种条件、性质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标准发放,凡丢失者不予补发(因生产中发生突发事故而损坏的除外)。

4、大件防护品一律以旧换新。

5、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各部门提出,分管副矿长审核、矿长批准,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备案发放。

6、根据需要,临时性或一次性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提出,报分管副矿长批准,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备案后发放。

7、职工应根据要求合理使用劳保用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劳保用品。因出于个人原因不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安全科、各部门及队组应要求并督促检查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矿井各区、科、队。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

(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5.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企业安全监督部,由企业安全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当企业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6.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的现场由各专业企业安全员审批发放。

(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照企业方标准执行。

(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企业文件规定执行。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为控制消除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规范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预防职业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分工

第一条 是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领导机构,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为管理部门,通防科为日常执行部门,其他生产部门为配合单位。

第二条 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及检测项目。

通防科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周期和项目进行监测及评价,填写有关记录,并予以公布。

各生产部门配合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负责监测过程的监督及确认。

第二章 检测内容

第三条 常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效果评价;第四条 各生产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情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改造情况向通风部提出临时改造场所的监测、评价申请;第五条 各生产部门针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可疑职业病危害事故向通防科提出应急事故监测的紧急申请;第六条 矿井的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调查及功能监测评价工作。

第三章 监测工作流程 第七条 常规监测

1、依据国家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由具有监测评价资质的部门携带相应的监测仪器进入被监测单位,实施监测、评价工作。

2、通防科根据国家职业卫生监测范围和周期要求,进行日常监测和记录。

3、监测人员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根据检测项目和监测点,逐点、逐因素进行监测,并由通防科陪同人员与监测人员同时进行核实。

4、监测结束后,由监测人员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确认,并在原始记录及登记本上签字认可;然后将监测评价结果反馈通风部,公布和上报有关部门。

5、通防科将监测评价结果填入监测记录表中,并将监测报告交领导组办公室存档。

6、各生产部门接到监测评价报告的整改建议后,对超标作业场所在15日内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方案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第八条 应急性监测

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部门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应急预案规定,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及时组织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到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急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预防措施,指导应急性事故的急救和处理。

第九条 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公司各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调查及评价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随时掌握建设项目的危害程度,及时进行治理改造。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本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⑴ 健康监护档案册。

⑵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⑶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⑷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⑸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⑹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职业病诊断档案

职卫办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⑵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⑷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⑸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三、借阅

1、各有关部门、单位到职卫办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职卫办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职卫办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

3、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4、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5、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四、保管

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 提供方便服务。

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6、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及报告制度

1、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及退休前等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2、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对疑似职业病人及时按照要求,由安监处和经营管理部工资提供职业接触史、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健康检查资料等,到具有 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定期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4、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场所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人每年进行复查(包括功能致残鉴定)一次,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工伤待遇并定期安排康复疗养治疗。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财建〔2004〕119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保障本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使用、实施、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管理及适用范围

1、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2、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 理使用的全部过程,本矿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按本管理制度实施、执行。

3、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尘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顶板管理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8)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 出;

32(10)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 等费用支出;

(12)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直接 相关的支出;
(13)安全国补资金计划内的项目。

(二)管理办法

1、经营管理部门规划具体负责和实施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的安排、调 整、检查、统计、上报。

2、计划安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矿井安全生产的切 实需要,确保重点工程兼顾一般的原则。

(三)组织结构 为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管理工作,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有关要求

1、明确经费保障,确保贯彻实施。由于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2、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要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每年对职业病病人进行

一次复查,并定期为病人进行康复治疗。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及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使职业卫生资料信息的收集、归类、存贮、分析、反馈等一系列过程实施规范化、档案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卫生档案的基本内容

1、基本资料档案:包括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各级来往文件;
工作计划和总结。

2、工作场所测定、评价资料。

3、健康检查资料:建立从事接尘人员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性健康监护个人档案,(记录包括: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从业期间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状况,以及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或在有毒有害场所工作的过程中及离岗前是否造成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情况)形成完整的员工健康档案。

4、职业病防治资料: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统计、职业病调查表、以及检测报表、监护报表等。

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设专人负责。

2、资料的收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的各项内容进行收集,收集应按一定的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

3、资料的甄定:对所有需要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定,确定资料的可靠真实程度。

4、资料的分类归档: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应分门别类,应预先根

据资料的性质、来源,设计一种较为合理的分类方法,然后进行组卷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考核

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质量考核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及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矿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矿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煤矿成立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 长:**

副组长:周乾春

成 员:*****************************************************等

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尹志云担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

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0858-6212****

职责:

(1)组织制定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二)为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高效,矿下设如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组:

1、抢险指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3、现场抢救小组

组 长:***

成 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4、警戒疏散引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5、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

成 员:******

6、接待及后勤服务小组

组 长:****

成 员:******

8、物资供应小组

组 长:****

成 员:*****

9、善后处理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三)抢险指挥技术小组、现场抢救小组职责:

1、参加现场抢险,帮助制定抢险技术方案,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领导小组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指导。

3、参与事故鉴定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职责:

1、维护事故单位、伤员救治单位治安秩序,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不受干扰;

2、对有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内人员进行疏散引导。

(五)医疗救护组职责:

1、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2、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3、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并决定是否转上级医疗部门治疗。

(六)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小组:

1、对灾害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发布;

2、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3、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上级的支持与指导。

(七)接待及后勤服务小组职责:

1、组织协调外界部门的接待工作;

2、维护通讯设备、线路,确保通讯畅通;

3、协助后勤保障组与善后处理组运送应急救援物质,保证应急救援物质及时运达指定地点。

(八)物资供应小组职责:

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九)善后处理组职责:

掌握国家善后处理有关政策,协助事故单位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监督、指导事故单位对致病、致残或死亡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进行补偿和抚恤。

三、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一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一封闭现场一对外联络一联合救护一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

3、封闭现场: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溢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井、各

科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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