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7篇(范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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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1、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拖欠物业费?案例:滕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围墙距离上诉人的房屋过近,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7篇,供大家参考。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7篇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1

1、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拖欠物业费? 案例:

滕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围墙距离上诉人的房屋过近,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物业费与服务标准不相符。”为由,一直未交付物业费。

原审判决认为,物业公司为滕某提供了大量的全面的物业服务,滕某应交纳相应费用。

法官评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物业公司拒绝交纳物业费。但是,如果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公司有对房屋维护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

2、不允许装防盗网,失窃后产生纠纷,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担责? 案例:

小区多层住宅除一搂外均不允许安装防盗窗户,这是铁建住宅物业公司的规定。

很多住户安装了窗磁,门磁等防盗设施,但陈某安装后的一个夏夜,因乘凉通风后忘记关掉窗户,当夜小偷从窗户潜入后盗走价值两万多元的现金、物品等陈某认为这是因为物业公司不他安防盗窗户的原因,于是向物业公司索赔。

1、陈某入住小区时,已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公约》,其中包括有不准安防盗窗的规定,陈某已认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企业已告知当事人情况,双方已签协议,当事人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企业不负直接责任。

2、陈某属于自己疏忽大意,使其防盗系统失去作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物业公司在职守范围内无失职现象,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3、小区散步被撞死 物业公司担何责?

案例:

黄阿婆自己晚饭后在其居住的小区内的行人道上散步时,被小区的保安开摩托车不小心送上了天堂。阿婆的家人于是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死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及事故处理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被告北海某物业管理公司受聚金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海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的委托,管理位于北海市海城区茶亭路的聚金园小区,双方订立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原告符某与其妻黄阿婆在该小区居住。

黄阿婆在小区内的行人道上散步时,被北海某物业管理公司雇请的保安下班后驾驶摩托车(无驾驶证)从外面买菜开回聚金园小区,在该小区内的通道上将黄阿婆撞倒,黄阿婆被撞后经送北海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吕代森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家属。吕代森不服,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者家属认为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对黄阿婆的死亡后果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因此引起纠纷。黄阿婆的亲人主张被告物业管理公司雇请的保安是在当班执行职务时撞倒黄阿婆的,但未能举出充分证据证实,不能否定法院对保安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其主张被告赔偿丧葬费、处理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也未能举证证实。

法院认为,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与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居住在小区的原告向被告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确立了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由于被告没有按照该协议书规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且选任不当,未能保证小区住户安居乐业及生活安全,造成原告之妻黄 阿婆在小区内被被告雇请的保安无证驾车撞伤致死的严重后果,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委托管理协议书》的规定,对此,被告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虽然双方并未约定违约责任,但仍应酌情由被告向原告作适当的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1、经有关部门认定,业主安装的窗为违章搭建的构筑物;

2、小区物业管理部之前已向业主发出《违约行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表示拒不整改。

一、小区管理部有没有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必要限制的责任?

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约定的一项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必要的限制。

首先,小区管理部应当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将住宅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通过《住宅装修须知》的形式告知业主和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并与业主签订《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其次,小区管理部应当按照协议,加强对日常装修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履行装修协议条款内容。如果发现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装修完毕,小区管理部应当进行现场验收,凡有违反装修协议的行为,应要求业主或装修公司恢复或赔偿。

二、小区管理部是否应对业主的违约(违章)行为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作受托实施管理的公司,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民事主体而非行政管理机关,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因此,只要小区管理部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应当说就已尽到了依管理合同而履行的义务,对于业主的违约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揽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履行监督管理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就违背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业主违章搭建的行为影响了小区这个整体商品的整体外观,且没履行对业主自身行为规范的约定,物业公司是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和限制的;但物业管理公司拆除窗框的做法,超越了其管理权限,且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物业公司应把握好尺度,使用较为委婉的方法,融管理于服务中,设法得到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5、物业管理有疏忽业主被盗应担什么责任?

案例:

李先生所居住的小区由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李先生也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用。

李先生将电动车放于楼下。但第二天李先生的电动车被盗丢失。李先生找物业要求其赔偿。

物业认为,是盗贼将李先生的车辆盗走,物业没有责任所以不予赔偿。

由于协商未果,李先生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义务有过错,所以判决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李先生损失的80%,李先生自担20%。

马广宇律师:根据物业管理规定,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公司应尽安全防范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确定原则,由于物业的过错与李先生车辆的丢失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应在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没有将车辆放于规定的存放地点,对车辆丢失负有一定的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法院判决按比过错比例承担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6、居民踩上胶水摔伤致残 物业未尽清理责任赔十万

郭女士在其居住的小区内,踩上了透明的胶水摔成残疾,而这些胶水居然是物业公司保洁员不小心打翻在路上的。于是,郭女士和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打起了官司。

那天因为胶水滑倒的人还不止郭女士一人,小区内另有两位居民向法庭作证。

审理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郭女士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郭女士损伤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健康权。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金鹏公司在其工作人员打翻胶水后,未及时进行清洗,直接导致郭女士等多人受伤,金鹏公司应作为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郭女士各类损失。

7、业主涂改自家外墙颜色物业是否可以起诉?

案例介绍:

案例分析:(1)物业观点:

物业公司递交了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照片显示,王先生将屋后的绝大部分墙面,屋前的小部分墙面涂成了红色,并将屋前小花园统一安装的铁栅栏截短十多厘米。物业公司认为,建筑物有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分,商品房内部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专有部分怎样使用,全凭业主做主,但是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只能使用,不得占有,也不得改变其结构和用途。本案中,王先生虽然是201室的业主,但201室的外立面和屋前小花园属于共有部分,他无权随心所欲地加以改变。范律师称,这些内容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中都有明确规定,王先生既然在合约上签了字,就应当遵守,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王先生将外墙和栅栏恢复原状。(2)业主观点:买下房子就有改变外墙颜色的权利,就有权按照喜好改变外墙的颜色。

(3)律师观点:未封闭阳台的墙面与商品房外立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王先生也应将这一部分恢复原状。

(4)第三方观点:房屋外立面系共有部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无权改变房屋外立面颜色。至于未封闭阳台,即使王先生享有专有权,也应考虑到未封闭阳台的墙面与建筑物的外立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改变颜色将降低建筑物美观度,故而从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角度,王先生也宜保持阳台墙面的本来面目。屋前小花园的栅栏属于建设物附属设施,也属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无权截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而且,根据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而居民楼是公用建筑。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8、因排水管道不畅,而使业主室内受损的责任由谁承担? 案例介绍:

提要: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被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被告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602室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甲小区某号602室住着被告华某,502室住着原告王某。因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未在该号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被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另一被告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一天大雨,因落水管道堵塞,雨水从楼顶落水管道接口处流进602室阳台,因该阳台排水口已封死,积水无法排出,沿602室周围墙角渗入502室,致使原告王某装潢的地板等物受损。原告王某要求赔偿,但因被告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相互推诿,原告王某遂诉讼至法院。

案例分析:

对于此案,法院审理经审理判定:

1、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未按规范要求对房屋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疏通,致使雨水受堵后溢进华某和原告王某的房屋内,造成原告财产损失,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2、华某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其承租房屋阳台处排水管道口封死,使阳台的积水无法从排水管及时排出,加重了原告的财产损害。为此,华某对原告的财产损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9、业主私自搭建房屋,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起诉? 案例介绍:

邱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该商品房屋顶上违章搭盖了一间100多平方米的房间,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安全和整体形象,其行为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强烈反对。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制止邱先生违章搭建,但对方均置之不理。市城建监察支队也向其发出停止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通知,但邱先生依然我行我素。物业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住在顶层或靠近其他公共空地的业主,经常会往公共空间打主意,改造公共用地并占为己有,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景观形象,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对这种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制止无效情况下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建议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厦门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称维修公司)驾驶员驾驶一辆“美鹿”牌小轿车到闽南大厦办事,驾驶员交付5元停车费后,将车停放由厦门某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后来驾驶员要提车时,发现轿车丢失,驾驶员立即报案,公安局发出协助通报,但至今未将失窃的轿车追回。

法院认为:由于维修公司将车辆停放于物业公司的停车场时,除交纳5元停车费外,双方未就车辆停放性质进行任何约定。因此物业公司与维修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性质显然不能简单地以该5元停车费的缴交与否来判断,而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一)从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其法律特征不仅是双方当事人关于保管的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保管人,使保管物置于保管人的实际占有控制之下的事实存在。本案双方当事人就车辆保管的意思表示并不一致,而维修公司停车时也未将车钥匙或车辆行驶证交给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实际控制车辆,而物业公司亦未对维修公司出具取车放验凭证。(二)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并无保管业务,该停车场亦未对外明示其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三)关于物业公司收取5元钱的停车费的性质及依据。从1995年厦门市物价局《关于闽南大厦管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对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标准作出的批复看,该文第一条第(5)项规定是:“交通工具停车场所的管理”。1998年12月物业公司依据该规定与闽南大厦业主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合同第十条规定是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二十条规定“露天车位、地下车库的车位使用费依照厦门市物价局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商定的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鉴于上述批复及合同内容可以明确得出物业公司系对其经营的停车场收取车位使用费,而对停车场的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与其停车人之间形成的是停车场地有偿使用合同关系。

终审判决:综上所述,物业公司上诉主张其与维修公司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理由成立,一审认定物业公司未尽保管之责,应对维修公司的车辆丢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改判。

11、物业管理区内人身财产损失该不该赔偿?

案例:

孙某在购买沈河区万泉家园小区房屋时,与辽宁三利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某日,孙某以一台价值1950元的助力自行车在小区内丢失,三利公司安全防护管理不善为由,诉至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利公司赔偿其丢失的车辆损失1950元。

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沈阳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孙某助力自行车损失390元。

法官评析: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应当明确,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保管合同,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财产丢失的责任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赔偿的额度应视其违约情况而定。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2

资料整理: 陈 维 刚

完成时间: 2014.3.30 写字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第一章 安全管理类案例

案例一

处理经过:2004年4月3日一名40左右的男人来到xx大厦并进入大堂,向前台接待员x某询问xx公司的负责人在几楼办公,房间号是多少,前台接待员x某得知来访者所要找的客户负责人为大厦vip客户,随后安抚当事人并及时通知内保工作人员x某。内保工作人员x某接到通知赶到前台后,首先将来访者请入安保部办公室,了解其身份与来访的目的,得知此人因企业改制造成人员整编,对于个人工作的安置表示不满意,想到企业上级单位反映情况并解决个人实际问题。内保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将上访事件报告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同时提醒上访者反映情况应按照程序逐级反映,并表示可协助通知其上级公司的相关接待人进行处理。随即电话通知该上级公司信访接待处相关人员,经信访处工作人员同意内保将上访人员带入该楼层公司内去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评析:1.遇到上访人员,首先不要慌乱,应先将其带离公共区域,并尽量稳住其情绪,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接待,避免其出现过激行动。以保证大厦正常的办公环境和公共秩序。2.巡楼的物管中心员工应以职业的眼光及时发现上访或可疑人员,按相关工作程序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3.上案的最佳处理程序可由信访接待处人员直接将上访人员接入其办公区域进行协商解决,可避免其中的一些变故。

案例二

处理经过:2004年5月12日17时18分车牌号为京chxxxx的捷达车在行驶至b2东车场出口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式行驶,该车驾驶员下车想把车辆推回至车位,车主在打开车门的情况下一手把握方向盘一手向后推车,在推车的过程中,由于车门是打开的,不慎将车场的挡车臂感应器撞损。秩序部经理、主管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拍照,并采取应急措施将被撞损的感应器用护栏围挡,以便其它车辆的正常驶出。随即通知电感应器的维保厂家进行维修并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上报。所需维修费用采取通过物管中心保险索赔的方式进行解决。具体索赔程序,由客户服务部、财务部跟踪解决。

评析:1.此事故处理程序正确,特别是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和维保厂家,并于次日上交事故报告。2.车场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场情况,尤其是进出口处。3.车辆在车场内发生熄火等故障时,车管员应主动上前协助解决,并配合做好相关疏导工作。

事由:因开车不慎将8号楼梯玻璃护栏撞碎

处理经过:2004年5月6日凌晨0时30分,xx公司客户驾驶一车牌号为京cwxxxx桑塔纳轿车在驶离地面停车场时,因酒后驾车不慎将车场8号疏散楼梯护栏撞损,造成玻璃护栏两块玻璃破碎。值班经理和秩序领班立刻到现场了解情况;认定此事属当事人酒后驾车导致。将肇事司机带回秩序部写出事情经过;并书面承诺赔偿全部损失。次日由客户服务部、秩序部跟进赔偿事宜并做好相关记录。评析:1.若发现有人酒后准备驾车时秩序员应主动劝阻,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夜间。2.处理此类事件一定要做好现场拍照和文字记录。3.当事人必须有书面赔偿承诺。

案例四 如何处理跑水事故

时间:2003年8月18日凌晨00:05分 地点:大厦xx层西南施工现场 事由:喷淋头破裂跑水。

处理经过:2003年8月18日凌晨00:05分,xx大厦xx层xx单元二装施工现场因施工材料碰撞,将喷淋头碰坏跑水,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水流信号报警,即刻通知楼区秩序员赶到事故现场。楼区秩序员赶到现场后,看到带着压力的消防水从喷淋头内不断的喷出,施工现场地面已经水流成河.秩序员拉着一名施工人员跑向公共区域消防栓,同时通过对讲机向监控室报告,请求支援,中心员将拉出的水带,一头拉向卫生间,让施工人员拉着另一头去接喷淋头喷出的水源,随后赶到的工程人员关闭了消防喷淋阀门,抑制了损失的扩大化。随后值班经理安排监控员,在通知租户紧急联系人的基础上,利用秩序部备用钥匙,逐层打开楼下租户大门,检查漏水情况,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使用吸水机、烘干机排除漏水给其他租户造成的干扰,将损失降到了最低。并责成施工单位负责人写出事情经过。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向保险公司索赔。

3、及时打开搂下租户租区大门,将损失和给其他租户造成的干扰降到了最低。

事由:xx汽车公司司机群体上访事件

1、安排秩序员迅速赶到停车场出口,疏到交通,确保畅通;

3、通知监控室,调整摄像头拍摄角度,做好监控录像;

4、与xx集团取得联系。当工作人员全部上班到岗后,由总经理亲自指挥,布控安排,稳定局面。当派出所20余名警务人员陆续到达现场后,局面得以控制,并协调双方负责人落实解决。安秩序部协助警务人员进行人员及车辆的调查并拍照取证,经双方同意将上访人员疏到会议室,由上访方选出代表与被上访单位进行通话,经过对话,上访人员将围堵车辆停泊到车位区域存放,大厦恢复正常,由秩序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领导。

评析:

1、发现及时、妥善处置、保障大厦安全;

2、统一指挥,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3、通过技防手段,配合监控,掌握事件基本资料。

4、及时疏导交通,开辟车辆临时进出通道,保障客户进出顺畅。

事由:关于空置房间节日锁门问题

处理经过:2004年5月1日上午9时,秩序部经理对大厦进行巡查,发现fxx层空置房间没有上锁,对此问题进行了指正。秩序部经理立即通知楼层巡逻人员及时对fxx层的空置房间上锁。

评析:1.对大厦空置房间及时上锁。2.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内对大厦空置房间要多巡视、多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3.要建立节日空置房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检查。4.节日前考虑工作要再周到一些,多动脑筋。

地点:xx客户xx房间西侧开启窗处及物品坠落地点大厦外围西侧楼梯处 事由:客户自聘保洁人员违规操作将清洁工具(尘推)从xx房间西侧开启窗处坠落至外围西侧楼梯处。

处理经过:200x年6月7日11:50左右,xx房间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经秩序员现场认定与多方调查,原因为客户自聘保洁人员在工作中随意摆放清洁工具导致尘推从xx房间西侧开启窗处坠落至大厦外围西侧楼梯处,形成高空坠物事件。秩序部在调查此次事件及认定过程中,首先对坠物事件的目击人人进行询问并填写询问笔录;其次派专人到大厦各楼层进行探访,是否有客户公司使用同类型物品;在之全面对外窗维修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通过监视录像进行查找,确定物品坠落时间及其有关证据。其中在事件发生后分别对现场进行拍照;通知监控室将监控录象备份;找清洁员了解事情经过;清理坠物现场;对清洁员进行培训,工作中严禁开窗、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评析:

1、加强内部人员安全教育和内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落实安全责任人,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3、处理此事件责任人,立即停止现有保洁人员工作。

4、书面至函客户,要求提交整改措施。

事由:二装施工人员向东货场地漏内倾倒乳胶漆事件

1、发现及时;

2、报告及时;

3、处理到位;

4、避免带来严重损失。

事由:关于xx公司快递员在大厦xx层电梯厅遗失物品事件

处理经过:200x年1月13日16时,xx公司快递员庞xx在给xx集团副总裁送快件时,不慎将装有价值1000元的skii化妆品红色礼品袋(送往别家公司)遗忘在xx层东电梯厅内。半小时以后回来寻找,但未找到。随后报告大厦秩序部。秩序部接到报案后首先填写《客户接报案登记表》并由报案人签字确认,随后查看监控录像,确认拣拾物品嫌疑人并打印照片存档。同时查看大厦出入登记,确定排查嫌疑人。在初步认定后,通过预先登记的进出记录表中联系电话与该拣拾人单位取得联系,进行最终确认,并做好其单位负责人工作,劝阻拣拾人主动交回拣拾物品,经过双方努力,客户遗失物品于两日后由拣拾人送回并委托秩序部交换失物人,失主书面感谢。

评析:

1、处理较为稳妥。仍须完善和规范对外来服务人员的管理。

2、在此次事件的解决过程中,登记记录起到决定作用,任何时间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进出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确保完整有效。

处理经过:2004年1月5日12点18分电梯维保人员接到监控室报警电话,东侧l12#客梯故障有乘客被困,维保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发现控制柜内ivxvf电子板上数码显示“f11”代码闪烁,维保人员用机房电话告知乘客不要惊慌并采取措施解困乘客,当时电梯在1层至2层之间。针对此情况维保人员采取机械开闸措施,将电梯停在1层平层将乘客解救出。监控室值机员通知电梯维修公司人员到场排除故障的同时,通过监控录像查看电梯内情况,并通过呼叫系统安抚被困客人,与其始终保持通话联系,直到被救出。客户服务部人员陪同客人去医院检查。电梯公司写出书面故障报告原因。

评析:

1、此次事故安抚处理比较及时,措施到位。

2、电梯应定期进行检查,且细致周全,避免因人为检修时遗留事故隐患。

事由:关于xx房间客户被法院强制封门

1、核实现场执法人员证件。

2、处理此类事件,应处以将给其他租户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销活动,影响客户正常办公。

处理经过:2004年9月18日11时,秩序员在x楼层xx单元门口发现推销人员后,首先制止其推销行为。秩序员将推销人员带至秩序部办公室进行处理。采取如下措施:了解推销人员身份、都去过那些楼层、做过些什么;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与监控室人员及客户核实推销人员所述情况的真伪;填写《进出人员登记记录表》;没收其推销名片与相关材料并告知大厦禁止推销的有关管理规定。最后秩序员将推销人员带离大厦。

评析:

1、发现及时:避免造成进一步对客户的影响。

2、处理到位:询问仔细,核实详尽,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

3、不足之处:大厦为开放式大厦,外单位人员会客、办公事无进出登记制度,易造成类似情况发生。

案例十三 如何处理施工中违规行为 时间:2002年3月7日21:35 地点:x大厦x房间施工现场 事由:违规用电施工。

处理经过:2002年3月7日21:35,xx大厦秩序员在巡视中发现,xx层xx单元二装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违规使用麻花线、连接照明灯具、插头破损后、仍在继续使用裸线连接电源插座,且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防爆灯具。秩序员发现后,即刻找来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切断电源,停止施工,并让其携带违规用品,随其到秩序部办公室。在处理此事件过程中,值班经理拿出用xx大厦“用电管理规定”,指明施工现场严重使用违规用品和不符合的具体内容,让其写出了事情经过和今后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做出当晚停止施工的处理。于次日整改,整改后报秩序部、工程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的处理。

评析:

1、施工单位负责人缺少安全意识;

2、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人;

处理经过:2003年8月17日,xx大厦xx层清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在走到大厦垃圾桶旁时,发现垃圾桶内向外冒烟,发现后,清洁员即刻跑到楼层电梯内,通过电梯呼叫器将情况报告了中控室,随后,跑向大厦消防栓,拿出灭火器跑向垃圾桶,清洁员与及时赶到的秩序部人员一同将垃圾桶初起火情扑灭。为了安抚惊慌的客户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客户服务部向围观的客户做了解释,并劝解租户回到办公区去工作。秩序部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通知客户服务部安排清洁人员清理现场。事后秩序部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将照片及相关资料归档存放,并专门书面请示报告,申请嘉奖清洁员范xx。

评析:

1、加强对流动吸烟人员的管理,是减少大厦火灾隐患的日常工作之一;

2、做好内部人员安全消防培训,是群防群治的最好办法。

案例十五 客户放在室内的手提电脑不见了

5、物业管理公司应发文提醒用户加强安全防范和内部管理,要求用户切勿将手提电脑、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在办公台面上。

预防措施:

2、提醒用户注意存好贵重物品;

3、节假日前通知用户注意加强治安防范;

4、用户在解雇、辞退员工或员工离职时,要立即更换门锁或门锁的密码,并收回离职员工的大厦出入证。

案例十六

进入客梯的送餐员

3、服务中心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将处理情况和改进措施告知业户,并取得业户的理解和支持。

预防措施:

1、制定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外来人员遵守大厦管理规定;

2、在大厦规定的外来人员出入口张贴出入管理规定,要求外来遵守;

3、通过监控系统密切注意大厦异常情况,发现类似违规现象及时制止。

案例十七

非办公时间加班登记引起的投诉

1、经查投诉的是大厦的老业户,而恰巧当值的秩序员是新入职的员工;

3、此项措施是符合公安机关有关文件要求的,并得到大厦其他业户的支持和配合。

预防措施:

3、加强对安管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其使用规范用语,尽量熟悉业主,对熟悉的老业户,可按房号或以前登记的号码登记。

第二章 客户服务类案例

案例一

入住手续不齐全引发的纠纷

1、物业管理公司应向租户说明:物业公司只负责为用户办理入住的相关手续及提供相应服务,用户是否有权入住,物业公司只是依据业主的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来判断,不是物业公司能自行决定的。

2、代理商是否超越代理权限,租户、业主、管理公司都可依法追究代理商的责任,租户不应将矛盾转移到物业公司。

3、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一定责任,未严格按程序办事。预防措施:

1、制定业户迁入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要求业户提供相应证明;

3、加强对员工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提高规范服务的能力。

案例二

用客梯清运纸箱引发的投诉

3、再次向业户说明,严格用梯管理是为了保护电梯,及使业户能够更方便的使用电梯。

预防措施:

3、加强员工教育,要求员工按乘梯规定使用客梯。

案例三

拾金不昧反遭投诉

1、没有制订完善遗失物品上交和认领规程。

2、由清洁员向何女士解释事件经过,管理公司还请何女士询问楼层各公司,证明清洁员工刚才的确曾逐家寻找失主。

预防措施:

3、加强对员工教育,在员工中树立拾金不昧的美德;

4、在洗手间等容易丢失物品的场所张贴“请勿遗忘物品”的警示标识。

第三章 工程维修类案例

案例一

突然停电引起的投诉

2、服务中心及时向业户说明停电原因,并非管理责任导致此次停电事件;(必要时请业户拔打供电服务热线咨询)

1、进一步完善转电、停电通知规程及供电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加强与供电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供电信息;

3、加强对大厦设备的日常检查及保养,避免因大厦设备故障引发停电;

4、加强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紧急停电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5、下发温馨提示,建议使用电脑的业户配备ups稳压自供电源。

案例二

业户室内风机盘管软管爆裂漏水

2、建议业户选则合格品牌的风机盘管及附件;

3、提醒业户与空调安装公司签署保修协议;

电梯困人引起的投诉

2、为保证使用安全,服务中心应制订电梯故障应急方案,严格规定故障紧急排除时间。

3、充分说明了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中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一旦出现故障,不仅使用户的生活、工作趋于瘫痪,而且会影响乘梯者的人身安全。

预防措施:

1、制订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方案,要求员工熟记;

2、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员工的紧急应变能力;

5、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制订“乘梯须知”,并向业户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

第四章 清洁绿化类案例

案例一

做好现场标识

防止行人摔倒

1、保洁员清洁后应及时将地面擦干,地面不能有水;

2、保洁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工作现场没有“小心地滑”的警示牌,为此而造成后果要负责任。

预防措施:

2、服务中心应购买公共责任险,以规避风险。

案例二

一次外墙清洗引起的投诉

2、玻璃幕墙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出现部分渗水现象;

4、对清洗时间立即调整,对所有办公业户单元的渗水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返修,对绿化植物、大理石的损害要求清洗公司按照协议赔偿。

预防措施:

3、服务中心监管人员要严格进行清洗验收工作。

案例三

业户要求保姆式的清洁服务

3、室内每天一次的清洁时间业户可选择,帮建议业户进行重新安排,并对清洁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工作质量。

预防措施:

1、制订清洁规程,要求清洁员严格按清洁标准规范操作,保持质量;

2、加强与业户联系,促进业户对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对保洁员进行培训,使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每日的清洁工作。

第五章 综合类案例

案例一

业户擅改物业使用功能

业主为防用户逃租要求破门换锁

1、完善破(换)门锁的有关工作规程;

收节日加班空调费引起的投诉

3、向业户说明该大厦为高档写字楼,为保证大厦统一美观的对外形象,按管理规约规定,业户不得私自安装分体空调。

预防措施:

3、根据国家的放假要求,大厦的放假安排应报业委会批准后再通知业户。

第六章 处理客户投诉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正确的方法:

1、耐心听取或记录投诉,不当面解释或反驳业户的意见;

2、对业户的遭遇或不幸表示歉意或同情,让业户心理得以平衡;

3、对业户的投诉要求提出处理意见,满足业户的部分合理要求;

4、感谢业户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和完善工作的依据;

5、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投诉内容;

6、把投诉处理结果尽快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反馈给业户。处理的途径:

5、适应社会不断的发展,寻找新的服务方式和方法,这是减少投诉的前提。

广发银行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秩序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日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3

1、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拖欠物业费? 案例:

滕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小区围墙距离上诉人的房屋过近,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物业费与服务标准不相符。”为由,一直未交付物业费。

原审判决认为,物业公司为滕某提供了大量的全面的物业服务,滕某应交纳相应费用。

法官评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物业公司拒绝交纳物业费。但是,如果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公司有对房屋维护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

2、不允许装防盗网,失窃后产生纠纷,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担责? 案例:

小区多层住宅除一搂外均不允许安装防盗窗户,这是铁建住宅物业公司的规定。

很多住户安装了窗磁,门磁等防盗设施,但陈某安装后的一个夏夜,因乘凉通风后忘记关掉窗户,当夜小偷从窗户潜入后盗走价值两万多元的现金、物品等陈某认为这是因为物业公司不他安防盗窗户的原因,于是向物业公司索赔。

1、陈某入住小区时,已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公约》,其中包括有不准安防盗窗的规定,陈某已认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企业已告知当事人情况,双方已签协议,当事人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企业不负直接责任。

2、陈某属于自己疏忽大意,使其防盗系统失去作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物业公司在职守范围内无失职现象,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3、小区散步被撞死 物业公司担何责?

案例:

黄阿婆自己晚饭后在其居住的小区内的行人道上散步时,被小区的保安开摩托车不小心送上了天堂。阿婆的家人于是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死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及事故处理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被告北海某物业管理公司受聚金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海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的委托,管理位于北海市海城区茶亭路的聚金园小区,双方订立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原告符某与其妻黄阿婆在该小区居住。

黄阿婆在小区内的行人道上散步时,被北海某物业管理公司雇请的保安下班后驾驶摩托车(无驾驶证)从外面买菜开回聚金园小区,在该小区内的通道上将黄阿婆撞倒,黄阿婆被撞后经送北海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吕代森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家属。吕代森不服,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者家属认为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对黄阿婆的死亡后果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因此引起纠纷。黄阿婆的亲人主张被告物业管理公司雇请的保安是在当班执行职务时撞倒黄阿婆的,但未能举出充分证据证实,不能否定法院对保安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其主张被告赔偿丧葬费、处理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也未能举证证实。

法院认为,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与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双方自愿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居住在小区的原告向被告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确立了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由于被告没有按照该协议书规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且选任不当,未能保证小区住户安居乐业及生活安全,造成原告之妻黄 阿婆在小区内被被告雇请的保安无证驾车撞伤致死的严重后果,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委托管理协议书》的规定,对此,被告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虽然双方并未约定违约责任,但仍应酌情由被告向原告作适当的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百零七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1、经有关部门认定,业主安装的窗为违章搭建的构筑物;

2、小区物业管理部之前已向业主发出《违约行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表示拒不整改。

一、小区管理部有没有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必要限制的责任?

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约定的一项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必要的限制。

首先,小区管理部应当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将住宅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通过《住宅装修须知》的形式告知业主和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并与业主签订《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其次,小区管理部应当按照协议,加强对日常装修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监督业主或装修公司履行装修协议条款内容。如果发现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装修完毕,小区管理部应当进行现场验收,凡有违反装修协议的行为,应要求业主或装修公司恢复或赔偿。

二、小区管理部是否应对业主的违约(违章)行为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作受托实施管理的公司,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民事主体而非行政管理机关,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因此,只要小区管理部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应当说就已尽到了依管理合同而履行的义务,对于业主的违约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揽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履行监督管理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就违背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业主违章搭建的行为影响了小区这个整体商品的整体外观,且没履行对业主自身行为规范的约定,物业公司是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和限制的;但物业管理公司拆除窗框的做法,超越了其管理权限,且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物业公司应把握好尺度,使用较为委婉的方法,融管理于服务中,设法得到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5、物业管理有疏忽业主被盗应担什么责任?

案例:

李先生所居住的小区由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李先生也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用。

李先生将电动车放于楼下。但第二天李先生的电动车被盗丢失。李先生找物业要求其赔偿。

物业认为,是盗贼将李先生的车辆盗走,物业没有责任所以不予赔偿。

由于协商未果,李先生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义务有过错,所以判决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李先生损失的80%,李先生自担20%。

马广宇律师:根据物业管理规定,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公司应尽安全防范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确定原则,由于物业的过错与李先生车辆的丢失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应在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没有将车辆放于规定的存放地点,对车辆丢失负有一定的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法院判决按比过错比例承担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6、居民踩上胶水摔伤致残 物业未尽清理责任赔十万

郭女士在其居住的小区内,踩上了透明的胶水摔成残疾,而这些胶水居然是物业公司保洁员不小心打翻在路上的。于是,郭女士和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打起了官司。

那天因为胶水滑倒的人还不止郭女士一人,小区内另有两位居民向法庭作证。

审理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郭女士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郭女士损伤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健康权。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金鹏公司在其工作人员打翻胶水后,未及时进行清洗,直接导致郭女士等多人受伤,金鹏公司应作为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郭女士各类损失。

7、业主涂改自家外墙颜色物业是否可以起诉?

案例介绍:

案例分析:(1)物业观点:

物业公司递交了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照片显示,王先生将屋后的绝大部分墙面,屋前的小部分墙面涂成了红色,并将屋前小花园统一安装的铁栅栏截短十多厘米。物业公司认为,建筑物有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分,商品房内部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专有部分怎样使用,全凭业主做主,但是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只能使用,不得占有,也不得改变其结构和用途。本案中,王先生虽然是201室的业主,但201室的外立面和屋前小花园属于共有部分,他无权随心所欲地加以改变。范律师称,这些内容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中都有明确规定,王先生既然在合约上签了字,就应当遵守,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王先生将外墙和栅栏恢复原状。(2)业主观点:买下房子就有改变外墙颜色的权利,就有权按照喜好改变外墙的颜色。

(3)律师观点:未封闭阳台的墙面与商品房外立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王先生也应将这一部分恢复原状。

(4)第三方观点:房屋外立面系共有部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无权改变房屋外立面颜色。至于未封闭阳台,即使王先生享有专有权,也应考虑到未封闭阳台的墙面与建筑物的外立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改变颜色将降低建筑物美观度,故而从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角度,王先生也宜保持阳台墙面的本来面目。屋前小花园的栅栏属于建设物附属设施,也属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无权截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而且,根据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而居民楼是公用建筑。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8、因排水管道不畅,而使业主室内受损的责任由谁承担? 案例介绍:

提要: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被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被告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602室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甲小区某号602室住着被告华某,502室住着原告王某。因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未在该号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被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另一被告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一天大雨,因落水管道堵塞,雨水从楼顶落水管道接口处流进602室阳台,因该阳台排水口已封死,积水无法排出,沿602室周围墙角渗入502室,致使原告王某装潢的地板等物受损。原告王某要求赔偿,但因被告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相互推诿,原告王某遂诉讼至法院。

案例分析:

对于此案,法院审理经审理判定:

1、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未按规范要求对房屋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疏通,致使雨水受堵后溢进华某和原告王某的房屋内,造成原告财产损失,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2、华某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其承租房屋阳台处排水管道口封死,使阳台的积水无法从排水管及时排出,加重了原告的财产损害。为此,华某对原告的财产损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9、业主私自搭建房屋,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起诉? 案例介绍:

邱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该商品房屋顶上违章搭盖了一间100多平方米的房间,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安全和整体形象,其行为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强烈反对。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制止邱先生违章搭建,但对方均置之不理。市城建监察支队也向其发出停止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通知,但邱先生依然我行我素。物业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住在顶层或靠近其他公共空地的业主,经常会往公共空间打主意,改造公共用地并占为己有,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景观形象,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对这种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制止无效情况下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建议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厦门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称维修公司)驾驶员驾驶一辆“美鹿”牌小轿车到闽南大厦办事,驾驶员交付5元停车费后,将车停放由厦门某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后来驾驶员要提车时,发现轿车丢失,驾驶员立即报案,公安局发出协助通报,但至今未将失窃的轿车追回。

法院认为:由于维修公司将车辆停放于物业公司的停车场时,除交纳5元停车费外,双方未就车辆停放性质进行任何约定。因此物业公司与维修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性质显然不能简单地以该5元停车费的缴交与否来判断,而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一)从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其法律特征不仅是双方当事人关于保管的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保管人,使保管物置于保管人的实际占有控制之下的事实存在。本案双方当事人就车辆保管的意思表示并不一致,而维修公司停车时也未将车钥匙或车辆行驶证交给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实际控制车辆,而物业公司亦未对维修公司出具取车放验凭证。(二)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并无保管业务,该停车场亦未对外明示其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三)关于物业公司收取5元钱的停车费的性质及依据。从1995年厦门市物价局《关于闽南大厦管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对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标准作出的批复看,该文第一条第(5)项规定是:“交通工具停车场所的管理”。1998年12月物业公司依据该规定与闽南大厦业主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合同第十条规定是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二十条规定“露天车位、地下车库的车位使用费依照厦门市物价局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商定的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鉴于上述批复及合同内容可以明确得出物业公司系对其经营的停车场收取车位使用费,而对停车场的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与其停车人之间形成的是停车场地有偿使用合同关系。

终审判决:综上所述,物业公司上诉主张其与维修公司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理由成立,一审认定物业公司未尽保管之责,应对维修公司的车辆丢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改判。

11、物业管理区内人身财产损失该不该赔偿?

案例:

孙某在购买沈河区万泉家园小区房屋时,与辽宁三利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某日,孙某以一台价值1950元的助力自行车在小区内丢失,三利公司安全防护管理不善为由,诉至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利公司赔偿其丢失的车辆损失1950元。

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沈阳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孙某助力自行车损失390元。

法官评析: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应当明确,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保管合同,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财产丢失的责任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赔偿的额度应视其违约情况而定。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4

案例二

处理经过:2004年5月12日17时18分车牌号为京chxxxx的捷达车在行驶至b2东车场出口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式行驶,该车驾驶员下车想把车辆推回至车位,车主在打开车门的情况下一手把握方向盘一手向后推车,在推车的过程中,由于车门是打开的,不慎将车场的挡车臂感应器撞损。秩序部经理、主管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拍照,并采取应急措施将被撞损的感应器用护栏围挡,以便其它车辆的正常驶出。随即通知电感应器的维保厂家进行维修并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上报。所需维修费用采取通过物管中心保险索赔的方式进行解决。具体索赔程序,由客户服务部、财务部跟踪解决。

评析:1.此事故处理程序正确,特别是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和维保厂家,并于次日上交事故报告。2.车场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场情况,尤其是进出口处。3.车辆在车场内发生熄火等故障时,车管员应主动上前协助解决,并配合做好相关疏导工作。

事由:关于空置房间节日锁门问题

处理经过:2004年5月1日上午9时,秩序部经理对大厦进行巡查,发现fxx层空置房间没有上锁,对此问题进行了指正。秩序部经理立即通知楼层巡逻人员及时对fxx层的空置房间上锁。

评析:1.对大厦空置房间及时上锁。2.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内对大厦空置房间要多巡视、多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3.要建立节日空置房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检查。4.节日前考虑工作要再周到一些,多动脑筋。

地点:xx客户xx房间西侧开启窗处及物品坠落地点大厦外围西侧楼梯处 事由:客户自聘保洁人员违规操作将清洁工具(尘推)从xx房间西侧开启窗处坠落至外围西侧楼梯处。

处理经过:200x年6月7日11:50左右,xx房间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经秩序员现场认定与多方调查,原因为客户自聘保洁人员在工作中随意摆放清洁工具导致尘推从xx房间西侧开启窗处坠落至大厦外围西侧楼梯处,形成高空坠物事件。秩序部在调查此次事件及认定过程中,首先对坠物事件的目击人人进行询问并填写询问笔录;其次派专人到大厦各楼层进行探访,是否有客户公司使用同类型物品;在之全面对外窗维修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通过监视录像进行查找,确定物品坠落时间及其有关证据。其中在事件发生后分别对现场进行拍照;通知监控室将监控录象备份;找清洁员了解事情经过;清理坠物现场;对清洁员进行培训,工作中严禁开窗、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评析:

1、加强内部人员安全教育和内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落实安全责任人,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3、处理此事件责任人,立即停止现有保洁人员工作。

4、书面至函客户,要求提交整改措施。

事由:二装施工人员向东货场地漏内倾倒乳胶漆事件

1、发现及时;

2、报告及时;

3、处理到位;

4、避免带来严重损失。

事由:关于xx公司快递员在大厦xx层电梯厅遗失物品事件

1、处理较为稳妥。仍须完善和规范对外来服务人员的管理。

2、在此次事件的解决过程中,登记记录起到决定作用,任何时间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进出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确保完整有效。

处理经过:2004年1月5日12点18分电梯维保人员接到监控室报警电话,东侧l12#客梯故障有乘客被困,维保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发现控制柜内ivxvf电子板上数码显示“f11”代码闪烁,维保人员用机房电话告知乘客不要惊慌并采取措施解困乘客,当时电梯在1层至2层之间。针对此情况维保人员采取机械开闸措施,将电梯停在1层平层将乘客解救出。监控室值机员通知电梯维修公司人员到场排除故障的同时,通过监控录像查看电梯内情况,并通过呼叫系统安抚被困客人,与其始终保持通话联系,直到被救出。客户服务部人员陪同客人去医院检查。电梯公司写出书面故障报告原因。

评析:

1、此次事故安抚处理比较及时,措施到位。

2、电梯应定期进行检查,且细致周全,避免因人为检修时遗留事故隐患。

销活动,影响客户正常办公。

处理经过:2004年9月18日11时,秩序员在x楼层xx单元门口发现推销人员后,首先制止其推销行为。秩序员将推销人员带至秩序部办公室进行处理。采取如下措施:了解推销人员身份、都去过那些楼层、做过些什么;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与监控室人员及客户核实推销人员所述情况的真伪;填写《进出人员登记记录表》;没收其推销名片与相关材料并告知大厦禁止推销的有关管理规定。最后秩序员将推销人员带离大厦。

评析:

1、发现及时:避免造成进一步对客户的影响。

2、处理到位:询问仔细,核实详尽,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

3、不足之处:大厦为开放式大厦,外单位人员会客、办公事无进出登记制度,易造成类似情况发生。

案例十三 如何处理施工中违规行为 时间:2002年3月7日21:35 地点:x大厦x房间施工现场 事由:违规用电施工。

处理经过:2002年3月7日21:35,xx大厦秩序员在巡视中发现,xx层xx单元二装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违规使用麻花线、连接照明灯具、插头破损后、仍在继续使用裸线连接电源插座,且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防爆灯具。秩序员发现后,即刻找来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切断电源,停止施工,并让其携带违规用品,随其到秩序部办公室。在处理此事件过程中,值班经理拿出用xx大厦“用电管理规定”,指明施工现场严重使用违规用品和不符合的具体内容,让其写出了事情经过和今后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做出当晚停止施工的处理。于次日整改,整改后报秩序部、工程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的处理。

评析:

1、施工单位负责人缺少安全意识;

2、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人;

3、秩序巡视人员是大厦的最后一道防线,力争作到早发现、早处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处理经过:2003年8月17日,xx大厦xx层清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在走到大厦垃圾桶旁时,发现垃圾桶内向外冒烟,发现后,清洁员即刻跑到楼层电梯内,通过电梯呼叫器将情况报告了中控室,随后,跑向大厦消防栓,拿出灭火器跑向垃圾桶,清洁员与及时赶到的秩序部人员一同将垃圾桶初起火情扑灭。为了安抚惊慌的客户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客户服务部向围观的客户做了解释,并劝解租户回到办公区去工作。秩序部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通知客户服务部安排清洁人员清理现场。事后秩序部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将照片及相关资料归档存放,并专门书面请示报告,申请嘉奖清洁员范xx。

评析:

1、加强对流动吸烟人员的管理,是减少大厦火灾隐患的日常工作之一;

2、做好内部人员安全消防培训,是群防群治的最好办法。

案例十五 客户放在室内的手提电脑不见了

5、物业管理公司应发文提醒用户加强安全防范和内部管理,要求用户切勿将手提电脑、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在办公台面上。

预防措施:

2、提醒用户注意存好贵重物品;

3、节假日前通知用户注意加强治安防范;

4、用户在解雇、辞退员工或员工离职时,要立即更换门锁或门锁的密码,并收回离职员工的大厦出入证。

案例十六

进入客梯的送餐员

3、服务中心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将处理情况和改进措施告知业户,并取得业户的理解和支持。

预防措施:

1、制定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外来人员遵守大厦管理规定;

2、在大厦规定的外来人员出入口张贴出入管理规定,要求外来遵守;

3、通过监控系统密切注意大厦异常情况,发现类似违规现象及时制止。

案例十七

1、经查投诉的是大厦的老业户,而恰巧当值的秩序员是新入职的员工;

3、此项措施是符合公安机关有关文件要求的,并得到大厦其他业户的支持和配合。

预防措施:

3、加强对安管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其使用规范用语,尽量熟悉业主,对熟悉的老业户,可按房号或以前登记的号码登记。

第二章 客户服务类案例

案例二

用客梯清运纸箱引发的投诉

3、再次向业户说明,严格用梯管理是为了保护电梯,及使业户能够更方便的使用电梯。

预防措施:

3、加强员工教育,要求员工按乘梯规定使用客梯。

案例三

拾金不昧反遭投诉

1、没有制订完善遗失物品上交和认领规程。

2、由清洁员向何女士解释事件经过,管理公司还请何女士询问楼层各公司,证明清洁员工刚才的确曾逐家寻找失主。

预防措施:

3、加强对员工教育,在员工中树立拾金不昧的美德;

4、在洗手间等容易丢失物品的场所张贴“请勿遗忘物品”的警示标识。

第三章 工程维修类案例

案例一

突然停电引起的投诉

2、服务中心及时向业户说明停电原因,并非管理责任导致此次停电事件;(必要时请业户拔打供电服务热线咨询)

1、进一步完善转电、停电通知规程及供电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加强与供电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供电信息;

3、加强对大厦设备的日常检查及保养,避免因大厦设备故障引发停电;

4、加强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紧急停电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5、下发温馨提示,建议使用电脑的业户配备ups稳压自供电源。

案例二

业户室内风机盘管软管爆裂漏水

2、建议业户选则合格品牌的风机盘管及附件;

3、提醒业户与空调安装公司签署保修协议;

4、严格把好装修验收关,要求装修后要对管道进行打压测试,避 免类似事件发生。

案例三

电梯困人引起的投诉

2、为保证使用安全,服务中心应制订电梯故障应急方案,严格规定故障紧急排除时间。

3、充分说明了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中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一旦出现故障,不仅使用户的生活、工作趋于瘫痪,而且会影响乘梯者的人身安全。

预防措施:

1、制订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方案,要求员工熟记;

2、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员工的紧急应变能力;

5、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制订“乘梯须知”,并向业户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

第四章 清洁绿化类案例

案例一

做好现场标识

防止行人摔倒

1、保洁员清洁后应及时将地面擦干,地面不能有水;

2、保洁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工作现场没有“小心地滑”的警示牌,为此而造成后果要负责任。

预防措施:

2、服务中心应购买公共责任险,以规避风险。

案例二

一次外墙清洗引起的投诉

2、玻璃幕墙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出现部分渗水现象;

4、对清洗时间立即调整,对所有办公业户单元的渗水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返修,对绿化植物、大理石的损害要求清洗公司按照协议赔偿。

预防措施:

3、服务中心监管人员要严格进行清洗验收工作。

案例三

业户要求保姆式的清洁服务

3、室内每天一次的清洁时间业户可选择,帮建议业户进行重新安排,并对清洁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工作质量。

预防措施:

1、制订清洁规程,要求清洁员严格按清洁标准规范操作,保持质量;

2、加强与业户联系,促进业户对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对保洁员进行培训,使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每日的清洁工作。

第五章 综合类案例

案例一

业户擅改物业使用功能

2、新业户入住时服务中心要把好入住关,了解业户的经营性质和范围。

案例二

业主为防用户逃租要求破门换锁

1、完善破(换)门锁的有关工作规程;

2、加强法规学习,在类似事情上要依法阐明物业管理公司的立场,避免糊里糊涂成了被告。

案例三

收节日加班空调费引起的投诉

3、向业户说明该大厦为高档写字楼,为保证大厦统一美观的对外形象,按管理规约规定,业户不得私自安装分体空调。

预防措施:

3、根据国家的放假要求,大厦的放假安排应报业委会批准后再通知业户。

第六章 处理客户投诉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正确的方法:

1、耐心听取或记录投诉,不当面解释或反驳业户的意见;

2、对业户的遭遇或不幸表示歉意或同情,让业户心理得以平衡;

3、对业户的投诉要求提出处理意见,满足业户的部分合理要求;

4、感谢业户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和完善工作的依据;

5、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投诉内容;

6、把投诉处理结果尽快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反馈给业户。处理的途径:

5、适应社会不断的发展,寻找新的服务方式和方法,这是减少投诉的前提。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5

5、定期上门统计出租户信息,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开展安全日等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展板或dv播放进行宣传引导;

7、编制岗位傻瓜式操作指引,强化新员工对岗位快速适应;

8、对小区地下车库梯间加装摄像头,保障人员出入受控;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6

2、 在公示各小区设总经理会见业主日,收听业主的问题,解答业主疑惑。

1、 调秩序队员一员在在金沙江大道十字路口处指挥引导看房车辆按顺停入车位,并开门服务指引客户进入营销中心。

2、 雨天保洁增加进入大门代为擦鞋服务,使用干布替客户鞋面擦净擦干。

a.秩序大门岗坐岗改为站岗;

c.秩序队员例队进行交接班;

d.对进入小区人员及车辆进行盘问登记;

e.在停车场对车辆停放进行指挥和问候服务;

f.在大门设秩序服务,针对业主需求及时实施帮助(帮助业主拿行李、打雨伞、引领走访业主客人到业主家中)。

a.实行站立式服务和普通话服务;

b.代为业主收信件和包裹登,电话通知或送上门;

c. 宣传栏设专面代为业主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租房、卖房等);

d.有偿电话、宽带、水电费、燃气费代缴服务;

a.电梯“零点后”维修保养无打扰服务;

b.对业主报修实行15分钟上门服务,每周日开展减免有偿服务活动日;

c.空置房每周检查土建、漏水、水电气、卫生状况;

d.建立设备档案卡挂设备上;

e.工程主管每周夜查一次人员值班及设备运行情况。

a.改垃圾处理一次为每日两次;

b.雨天一小时后积水清扫;

c.每周一次电梯消毒;

d.延长卫生服务时间,从7:00-----20:00时;

e.提供有偿家政保洁服务;

a.补种草坪内人行便道,恢复绿化;

b.补种部份秋冬季。

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例物业管理案例分析篇7

1、客户出入较集中的时段,将巡逻岗临时固定在明显位置,随时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2、增强岗位的主动性,对认识的客户主动打招呼,面生的礼貌询问、身份核实;

3、每周末下午客户集中时段,进行安全军事训练,提高客户对安全的直观感受

4、制作宣传画,在出入口摆放,引导住户进出小区时自觉刷卡,加强人员管控;

5、定期上门统计出租户信息,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开展安全日等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展板或dv播放进行宣传引导;

7、编制岗位傻瓜式操作指引,强化新员工对岗位快速适应;

8、对小区地下车库梯间加装摄像头,保障人员出入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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