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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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9篇

篇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二、帮扶措施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

  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5、民生工作。(1)农村低保做到位。(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6、教育等工作。(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选派要求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

  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

  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第六条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第七条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

  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

  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

  管理。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

  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

  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第二十三条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考核督查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第二十八条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

  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工作保障第二十九条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

  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工作纪律第三十四条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

  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第四十条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促进__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__村社会经济发展的

  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__”、“和谐__”、“幸福__”。

  二、工作目标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__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__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主要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__省、__市、__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__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__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

  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__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__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__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__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__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

  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

  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__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__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__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五、例会制度(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

  议纪录。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

  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

  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篇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不断提—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驻村干部入村开展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一天,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并报办公室进行登记。二、实行请休假制度。有事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并有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存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三、干部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到自己的考核本上,便于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年终不能评优。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精神,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片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在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三、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负责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为加强村两委

  班子建设当好党委的参谋;切实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村级—作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帮助建立健全、落实村两委议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规章制度。

  五、帮助制订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及近阶段计划;有计划地搞好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保健和环境美化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村民法制教育,—实施“普法”教育,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安定团结的社会—面;严格土地规划执法,切实搞好村镇规划和村容村貌管理,不断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按照村居民(治)自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七、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领导汇报所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八、记好下村日记(须具备时间、工作内容等),以便汇报和抽查。权利一、参加村两委各种会议和活动(不是党员的驻村干部可列席党支部有关

  会议),参与村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

  二、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向镇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人事安排建议;

  四、镇党委、政府及线上各工作部门在解决处理村有关问题时,要认真听

  取驻村干部的合理意见;

  五、村里重大决策的出台或重大项目的—实施,需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同意的,须事先经过驻村干部的审核;

  六、村民建房用地指标、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各种救济、下拨财物的分发

  方案等,需事先经过驻村干部审核同意。考核制度与奖惩办法

  考

  核

  办

  法

  镇党委—考核小组严格进行考核,年终根据工作情况套发驻村干部第十三

  个月奖励工资和年终奖金,确定评优评先资格。

  奖惩办法

  、考核的结果与奖金挂钩,并作为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驻村干部存在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须承担相应责任,给予批评

  教育、扣奖金、调离现职、直至党政纪处分:

  1、2、是驻村,因把关不严,导致村级—资产严重流失的:3、是滥用职权,不公不廉,侵犯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关系的4、是玩忽职守,作风浮夸,没有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5、是村计划生育符合率和有关指标达不到要求或明显下降的;6、是违法建房现象不制止、不报告,造成土地被乱占,村镇规划失控的;7、是对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制止、不报告,任其蔓

  延的;

  8、是没有深入基层,下村工作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经村干部测评不合

  格,多数群众有意见的。其它事项

  1、书记、镇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各片驻村干部。2、本办法未定事项,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是由于工作不力,使原工作较正常的党支部变为后进党支部的

  驻村干部管理培训制度

  1、驻村干部要和所驻村两委会班子搞好团结,正确定位,摆正位置,做

  到协助配合有力,监督指导有方。

  2、驻村干部要坚持参加乡(镇)机关例会和座谈会,定期汇报工作进展

  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需向乡党委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或缺席。

  3、驻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有事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要

  给同组同志打招呼或向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去;一至三天要向乡党委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五天以上要向县委“驻基层、强—、促发展”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4、驻村干部实行签到制,不得无故脱岗或不到岗,由所驻村两委会主要

  干部互相监督。乡党委实行不定期进行抽查,针对多次无故脱岗或不到岗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5、驻村干部每人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工作日志要在

  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6、要制定驻村工作年度计划,同时对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及时建立和

  完善相关的文字资料,做到资料完备,条目清晰,一目了然。

  7、驻村干部除配合和协助村两委会班子做好所驻村工作外,必须坚决服

  从服务于乡党委、政府其它工作安排。

  8、要保证通讯工具—小时畅通,保持办公及住宿场所环境优美,

  卫生干净整洁。

  9、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再担任驻村工作的,由

  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乡党委—同意,另行安排。

  10、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因方法不妥或措施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违

  反有关纪律,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无法开展的,取消驻村资格,乡党委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篇:驻村干部制度马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制度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

  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

  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

  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

  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

  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

  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月—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一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一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一天以上的,需报县—审批同意。第四条、—纪律制度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驻村干部管理采取双向选择、定岗定位、责任具体的方式,对包村干部、工作片长实行聘任。一、设五类工作岗位

  1、驻村干部。职责是对所包行政村工作负全面责任,代表党委政府指导好

  行政村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行政村的各项任务。工作一年内,在保证稳定

  的前提下,所包行政村要有新亮点新起色,在帮民致富、扶贫济困上要有具体、鲜活的事例,要保证一外以上的村民熟悉自己。

  2、工作片长。职责是对本片工作负全部责任,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

  工作任务,负责领导本片驻村干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负责本片村支部书记和村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及时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动向,保持干部间的团结稳定。

  3、办公室值班。做好上传下达,会议准备和布置,大院保洁,大院值班,

  搞好后勤服务。

  4、计生办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服

  务全镇工作大局。

  5、特殊日常工作岗位。具体为服务于镇政府日常事务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集中于服务大厅日常值班,该部分工作人员有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二、岗位津贴和点名。

  1、驻村干部每人每月一元,工作片长每人每月一元,办公室、计生办

  人员每人每月一元,指定岗位人员每人每月享受纪检工作负责文件规定标准另加元,负责人每人每月加元。

  2、驻村干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参加点名,出席点名一次补助一元,缺席

  一次罚款元。

  3、全年节日补助为中秋节和春节,只限于驻村干部和办公室人员。

  三、驻村干部岗位职责和奖励。

  1、根据各行政村在一年、一年度的完成任务情况,信访稳定情况,三

  委班子团结情况,村委、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允度情况等详细将所有行政村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不同等次。

  2、驻村干部通过一年的驻村工作,一类村保持类别不变,但必须有新的

  工作亮点出现,奖励驻村干部—元,二类三类行政村上升一个类别,奖励驻村干部—元,三类行政村上升至一类行政村,奖励驻村干部—元,并作为优秀驻村干部人选向上级推荐。

  3、驻村干部通过一年的驻村工作,所包行政村下降一个类别,罚驻村干

  部—元,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所包行政村下降二个或行政村主要干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查处,或出现行政村干部

  之间相互告状,严重影响行政村的稳定,或该行政村出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不断等,罚驻村干部二个月工资,并以党委名义,向县局,编制办,财政局,纪检等部门行文申请取消其行政(事业)干部职工身份。

  四、办公室工作岗位,计生办工作岗位(仅限在编人员),每年年底由分管

  领导负责,要评出1一—名优秀工作人员,在镇党委政府班子会确认后,奖励

  现金一元,并通报表扬。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电脑操作员可享受驻村干部的岗位津贴,计生办在编人员岗位津贴有镇财政发放。

  不任片长的党政班子成员享受驻村干部岗位津贴。班子成员担任工作片长推荐表

  驻村干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驻村干部: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驻村干部管理,切实有效地增强驻村干部工作责任感,提高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根据威环组发[—在区直部门中开展驻村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区直驻村干部是上级—部门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派驻到我们镇的,各村应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特长,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驻村干部施展才能提供工作平台。二、工作要求根据威环组发[_]_文件精神,驻村干部工作任务主要是深入开展“一联五帮”活动:“一联”。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通过驻村,切实做到下得去、呆得住,面对面、心连心,真正培养和建立起与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一要切实转变作风。驻村干部每周驻村时间不得少于—天。驻村期间,要做到“三进三同”,通过进农村、进农户、进田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同群众距离上接近、情感上贴近,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要强化群众观点。要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把群众当“自家人",把群众事当“自家事",尽己所能

  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把群众利益高高举过头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需,做到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三要了解村情民意。要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到一家不少、一户不漏,对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构成、收入来源、健康状况、所需所忧所盼等,都要了如指掌,熟记于心,并记好《民情日记》。通过走访,摸清农村现状、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的认知率要达到—%以上。四要提升自身能力。要铺下身子、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把群众当先生、当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做“农村人”,学说“农村话”,学办“农村事”,在帮扶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五帮”就是要立足帮扶村实际,从群众想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入手,从群众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抓起,从群众要求最迫切、最能立竿见影、最能赢得民心的问题干起,积极配合派出单位做好帮扶工作,并记好《工作口志》。一帮民生改善,重点做好困难群众摸排救助工作,要掌握好蹲驻村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定期走访慰问困难户,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每年—村内部分有困难的群众进行健康查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村民吃水、走路、就医、上学等问题。二帮环境整治,把驻村工作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以“—三化”为目标,力所能及地改善农

  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抓好村级办公场所以及健身广场、露天影院、公园等文化娱乐场所建设,缩小城乡差别,让百姓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三帮班子建设,积极参与村级各项事务,亲自参加村内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发现、物色、培养优秀人才,并严格按程序吸收其入党;帮助村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引导,实现村“两委”关系协调,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四帮脱贫致富,要采取有效手段,帮助村“两委”班子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学习先进经验,理清发展思路,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实现农民增产增收;要充分发挥派驻单位人才、信息、资源等方面优势,用好用足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为群众致富提供指导和帮助。五帮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村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采取正面宣传、

  说服教育、典型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有序信访,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维护村庄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农业科技知

  识等,不断提高村民素质;积极—群众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倡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生活。

  三、具体办法

  1、任职安排:根据区—的统一任命,是―党员的,挂任所驻村党—副

  书记;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

  的,挂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2、工作方式。驻村干部要确保每周有五天的时间在村工作,每周一驻村干

  部要参加镇机关例会,每周五下午要参加镇机关—学习,驻村工作组组长要参

  加镇党委召开的党委会。

  3、学习与培训。驻村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指导帮助农村工作的能力

  和水平。镇党委将根据—部的要求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综合素质。每周四晚上定为集中学习培训日,—驻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交流。驻村

  干部要参加镇党委的专题报告会、重点观摩活动及形势政策教育活活动。

  4、管理与督查。驻村干部由区—和镇党委双重管理,

  日常管理以乡镇党

  委管理为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镇党委书记是驻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经常分析研究和检查指导驻村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驻村工

  作的—、协调和安排工作,镇党委—委员要进行具体地管理、检查和指导。镇

  党委每月要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解决问题,安排布置

  任务。镇党委在抓好平时检查的同时'积极协助—部对驻村干部工作进行不定

  期检查。各村要妥善安排驻村干部的食宿,主动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客观公

  正地向镇党委反映和汇报驻村干部的实际到岗和工作情况。

  5、制度与纪律。驻村干部在所驻村实行“坐班制”,按镇党委要求积极配

  合村“两委”安排开展工作。驻村干部

  除参加镇机关例会、学习、培训外,其余时间一律驻村开展工作,执行国

  家规定的休假制度。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请假一律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本所驻村,并及时通报镇党委

  分管领导,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驻村干部不得向村上提任何区镇规定之外非

  工作方面的要求,增加群众负担。驻村干部要加强请示汇报,对一些重大问题,

  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不能随意表态。

  6、保障与服务。

  

篇三: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乡村振兴视域下驻村干部参与产业脱贫的实

  践探索

  作者:李祥邱桂仪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20年第11期

  摘要:伴随产业扶贫发展,驻村干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广东省吴川市稳村为例,总结了驻村干部在注重产业品牌建设、精准定位销售对象、提升产业扶贫效率的成功经验,分析了驻村干部存在的扶贫心力不足,项目工作管理、资源整合、人才培养能力有限等問题,提出了扶贫思想意识教育、驻村工作机制、技能培训体系、人才引进方式等方面的建议,推动驻村干部引领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的形成,进而不断促进乡村振兴与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产业扶贫驻村干部长效机制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类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广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成机理与培育对策研究、2019年度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粤西地区精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互动融合机理及其协调发展研究——基于广东湛江实地调研的经验证据(C19079)和2019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产业扶贫的实践困境、内在机理、模式研究——基于广东湛江实地调研经验(CXXL2019080)的阶段性成果。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地方政府抓住精准扶贫中乡村经济和能人两个维度,探索了许多符合中国国情的精准扶贫措施。其中,通过对乡村特色产业的开拓和延展,实现乡村经济的跨越式提升,是解决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然而,大多数贫困村仅依靠政府资金支持和当地村委和村民的内源式产业发展路径,存在着产业发展同质化、产品定位不清晰、市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此,政府下派驻村干部,为贫困村输入“能人”,使得产业发展能够真正带动当地村民脱贫致富。本文以广东省吴川市稳村驻村干部参与番薯产业扶贫为例,研究驻村干部是如何因地制宜精准匹配扶贫产业和产业扶贫工作,总结驻村干部参与产业扶贫的成功探索经验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一、吴川市稳村番薯产业扶贫实践探索

  2016年,吴川市的稳村被确定为广东省“十三五”规划重点贫困村,由扶贫单位派驻村干部着手解决当地贫困现状。驻村干部结合当地特色番薯产业,在三年多的帮扶中,形成了“一村一品”番薯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效帮扶机制。数据显示,2018年全村贫困户人均收入为13125元,村集体收入为38.6万元,比帮扶前(2015年)增长了63倍;村民可支配收入为13543元,比2015年增长了148%,实现村集体、贫困户、种植户“三增收”。

  (一)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共享产业扶贫胜利成果

  在驻村干部的指导下,稳村成立了现代专业农业合作社,解决农业生产销售以及农业收益分配等问题。通过合作社平台,打开农户合作互助的新局面,集中农户土地资源,提高耕种产能,增加种植和劳动力收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同时,发挥合作社的筹集资金功能,集中国家、省、市和社会对贫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投资到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开发,改善稳村的种植环境,实现项目资金投入的共享。此外,通过农业合作社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30%的番薯产业项目收入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分配,带动贫困户收入的增加;剩下60%则作为村自治的发展资金,投入到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而达到脱贫攻坚,最终实现稳村全面进入小康生活的目标。

  (二)打造番薯品牌产业链,提高稳村番薯市场价值

  稳村资源匮乏,当地能够发展的产业只有番薯和水稻,加上人多地少、技术欠缺,无法对农场品进行深加工,产品收益单一。驻村干部经过实地考察,发现稳村的番薯由水稻、番薯轮作,因此土地很肥,种植出来的番薯没有虫害,卖相好,符合大众的饮食口味,于是精准定位番薯产业。但番薯产业本身价格低廉,又存在与其他农村同质性问题。为了解决该问题,驻村干部积极推动“稳村番薯”品牌建设,通过对番薯产品包装升级、注入历史文化内涵、申请国家番薯地理标志等措施,推出“稳村番薯”“稳乡月”等“稳田乡”品牌系列产品,使稳村番薯能够进入高端消费者视角,增强消费者对稳村番薯品牌的认可度。

  (三)创新产品销售新模式,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参与

  驻村干部将销售渠道融入精准扶贫的理念,精准定位稳村番薯的品牌价值,往高端市场销售。通过注册“稳村番薯”商标,打造专属于稳村番薯品牌的微信公众号平台,讲述稳村番薯的文化内涵与背后发展故事;利用湛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多维度报道相关信息;参加各类农业展销会,进行线下宣传,让群众可以多维度了解稳村番薯。以此为基石,各帮扶单位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发动本单位、企事业单位、商会的力量,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认购,扩大稳村番薯的销售订单。通过订单销售形式,农户可以获得更高的番薯产业利润,并将主要精力锁定在生产环节,确保稳村番薯的产品质量。

  (四)拓宽产品发展新方向,加快番薯产业转型升级

  番薯本身属于常见的农场品,价格低廉,尽管品牌效应确实提高了稳村番薯的价格,但是原始的农业生产无法为稳村提供可持续的经济动力,从而导致稳村农户收入来源单一。为此,稳村立足番薯,向番薯苗进行转型升级,寻求当地高校提供技术支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番薯苗的存活率,并将稳村优质番薯苗远销到外地。稳村驻村干部表示,未来将进一步争取上级支持,吸引企业进驻,实施番薯田连片开发计划,将成片的番薯产业农田发展成为乡村农田旅游景区,形成稳村番薯—稳村番薯苗—稳村农田旅游景区的长效番薯生态产业链。

  二、驻村干部产业扶贫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一)产业扶贫前期工作繁琐,驻村干部扶贫心力不足

  在产业扶贫项目中,最重要的是贫困村当地经济收入的提高、知识分子的增加和贫困户生活条件的改善,而驻村干部在贫困户资料收集上花费了大量时间,使得产业扶贫后续工作滞后,扶贫工作开展流于形式。调研中发现,在稳村驻村干部的初期扶贫,为了应对上级关于贫困户档案资料的收集任务,驻村干部需要走访贫困户,通过访谈形式填写贫困户基本情况,收集贫困户经济收入的数据,做好稳村贫困户资料的填写和档案的整理。但稳村当地农户家中年轻人多外出打工,空巢现象严重,而村中老人又因文化程度不高,甚至不懂讲普通话,导致驻村干部在实地访问贫困户过程十分消耗时间,效率很低,扶贫工作心力不足。

  (二)驻村干部职位界定不清,管理越位缺位现象突出

  产业扶贫的整体运营中驻村干部越位现象严重,村干部不清楚产业扶贫项目的相关实施程序,呈现“一问三不知”的缺位现象。在稳村实际的产业扶贫工作运行中,由于原派驻单位扶贫缺少实地贫困村调研的经验,而村干部本身能力欠缺,缺乏对当地致贫原因和产业扶贫项目的理解。因此,原派驻单位和村干部主要是听从驻村干部相关扶贫工作的安排,并且驻村干部基本承包稳村所有的扶贫工作和行政工作。而原本应该由村干部做的工作,则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程序化的特点,由驻村干部代理完成或者村干部完全按照驻村干部的要求完成。“关于工作队对村子管理还是产业扶贫的工作,村干部十分信任我们,很多问题也基本都是按照我们给的方案,具体怎么做去完成”。

  (三)驻村干部整合能力欠缺,产业扶贫主体参与率低

  驻村干部主要整合的产业扶贫主体是贫困户、村干部和扶贫企业家,但受限于自身能力和相关政策影响,导致精准脱贫实践中驻村干部未能发挥三者最大效度,使得产业扶贫实施过程中出现矛盾。产业扶贫最基础的受益对象是贫困户和村干部,然而稳村的贫困户和村干部表示,虽然感受了产业扶贫为村子带来的生活条件的改变,但是关于贫困户的评定和产业扶贫项目的开发,受限于自身能力主要听从驻村干部的安排,未能从中学习到产业项目的运营经验。驻村干部表示,尽管利用新媒体宣传稳村番薯,番薯产生了一定的品牌效应,但番薯产品盈利见效的时间太长,许多企业不敢投资番薯产业或者购买当地的番薯产品。“村干部、贫困户理解能力弱,很难完全参与产业扶贫项目;企业感觉番薯产品见效时间太长,不愿意投资产业扶贫。”

  (四)产业帮扶缺乏长效机制,扶贫内生能力有待开发

  产业扶贫项目中,驻村干部在绩效考核压力下,易产生急于求成的功利化思想,导致产业扶贫不能发挥“扶智”的“造血功能”。产业项目从建设到产业品牌定位、销售、利益的分配等各

  个环节,需要扶贫村干部和贫困户的参与,以获取产业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村干部和贫困户在参与产业扶贫项目中能获得产业开发、销售等方面的能力,也能为贫困村长远发展奠定“智力”基础。但根据稳村实地调研发现,当地驻村干部动员农户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农户从中获取合作社的股份享受年底的分红,协助贫困户快速摆脱贫困现状,但没有让村干部或者贫困户参与到产业扶贫项目的核心环节,他们基本只能从产业扶贫中获取经济收益,未能从中学习知识,改变因能力不足导致贫困的现实困境。

  三、提升驻村干部参与产业扶贫成效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扶贫工作的意识教育,增强驻村干部的扶贫信心

  解决产业扶贫工作开展心力不足问题,关键是让驻村干部确立长远目标。地方政府和原派驻单位可以从思想引领、目标激励两个维度,增强驻村干部的扶贫信念。思想引领方面,以中央下达的扶贫政策作为精神引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帮助驻村干部摸透中央扶贫指导方向,引导驻村干部发扬吃苦精神,做有责任的扶贫工作者。目标激励方面,以驻村干部的日常工作为切入点,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户收入增加等为考核标准,开展产业扶贫交流、表彰大会,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热情。此外,组织驻村干部阅读扶贫方面的刊物,增加驻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学习,从中学习成功的产业扶贫经验,帮助驻村干部运用到实际的产业扶贫实施过程中。

  (二)明晰扶贫项目的权责关系,健全驻村干部的工作机制

  要明确驻村干部与村干部的角色定位,制定驻村干部与村干部责任书,厘清驻村干部与村干部的角色定位。要明确驻村干部主要承担的是领路人的工作,派驻单位要引导驻村干部摆正自身的角色定位,让驻村干部明确自己在扶贫工作中主要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引导村干部进行扶贫项目的实施,纠正村干部在工作中的问题,监督其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但不能完全包揽所有扶贫工作,更不能渗透到原本村干部本应该履行的基本工作,村中的具体工作事项依旧要村干部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不能影响到村干部原本的权力职责。要明确村干部是产业项目的主要实施者和乡村振兴的内源动力,引导督促村干部在驻村干部引进的产业项目建设中,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对产业项目进行运作,参观学习对应扶贫企业的产品经营模式,使他们真正融入到产业扶贫项目中来。

  (三)注重产业扶贫的技能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的综合素养

  为确保产业扶贫的绩效,相关扶贫组织部门和原派驻单位应完善驻村干部在产业扶贫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培训课程,形成系统科学的农业技术技能培训体系。产业扶贫前期,着重传授驻村干部关于如何与当地村民进行有效沟通的课程,帮助驻村干部更快的融入贫困村的生活中;项目运行阶段,为其提供关于产业经营管理、如何有效与扶贫企业家进行谈判的知识课程,使驻村干部在扶贫产业开发中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项目成果阶段,要组织不同地区驻村干部开

  展产业项目开发的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分享扶贫心得,扩展产业扶贫的相关理念。此外,还要引导驻村干部传授村干部关于产业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步骤,帮助村干部实际了解产业扶贫项目,并能独自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推动产业扶贫真正实现能够培养贫困村“智人”的“造血功能”。

  (四)建立产业帮扶的长效机制,增强产业扶贫的内生动力

  建立产业帮扶的长效机制,最更根本的是解决乡村人才短缺的问题,从根本上增强产业扶贫的内生动力。尽管干部驻村制度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缓解乡村人才短缺的问题,但驻村干部作为政府派驻到乡村进行扶贫开发的“领路人”,自身有一定的驻村年限和扶贫绩效要求,并且不可能长久呆在村里。为此,地方政府应该以带动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激发乡村发展内在动力为目的,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引进方式。一方面,引导驻村干部与当地高校、科研技术中心合作,引入专门的农业研究人员参与到当地产业项目的开发,提供產业扶贫技术指导;另一方面,以中国浓厚的乡土情结为切入点,引导“精英”回归乡村,充分利用好乡村本地“精英”,为他们在村庄成立专门的办事处提供办公地点,鼓励他们到村庄进行全方位指导,为贫困户解答产业项目疑惑。

  (二)驻村干部职位界定不清,管理越位缺位现象突出

  产业扶贫的整体运营中驻村干部越位现象严重,村干部不清楚产业扶贫项目的相关实施程序,呈现“一问三不知”的缺位现象。在稳村实际的产业扶贫工作运行中,由于原派驻单位扶贫缺少实地贫困村调研的经验,而村干部本身能力欠缺,缺乏对当地致贫原因和产业扶贫项目的理解。因此,原派驻单位和村干部主要是听从驻村干部相关扶贫工作的安排,并且驻村干部基本承包稳村所有的扶贫工作和行政工作。而原本应该由村干部做的工作,则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程序化的特点,由驻村干部代理完成或者村干部完全按照驻村干部的要求完成。“关于工作队对村子管理还是产业扶贫的工作,村干部十分信任我们,很多问题也基本都是按照我们给的方案,具体怎么做去完成”。

  (三)驻村干部整合能力欠缺,产业扶贫主体参与率低

  驻村干部主要整合的产业扶贫主体是贫困户、村干部和扶贫企业家,但受限于自身能力和相关政策影响,导致精准脱贫实践中驻村干部未能发挥三者最大效度,使得产业扶贫实施过程中出现矛盾。产业扶贫最基础的受益对象是贫困户和村干部,然而稳村的贫困户和村干部表示,虽然感受了产业扶贫为村子带来的生活条件的改变,但是关于贫困户的评定和产业扶贫项目的开发,受限于自身能力主要听从驻村干部的安排,未能从中学习到产业项目的运营经验。驻村干部表示,尽管利用新媒体宣传稳村番薯,番薯产生了一定的品牌效应,但番薯产品盈利见效的时间太长,许多企业不敢投资番薯产业或者购买当地的番薯产品。“村干部、贫困户理解能力弱,很难完全参与产业扶贫项目;企业感觉番薯产品见效时间太长,不愿意投资产业扶贫。”

  (四)产业帮扶缺乏长效机制,扶贫内生能力有待开发

  产业扶贫项目中,驻村干部在绩效考核压力下,易产生急于求成的功利化思想,导致产业扶贫不能发挥“扶智”的“造血功能”。产业项目从建设到产业品牌定位、销售、利益的分配等各个环节,需要扶贫村干部和贫困户的参与,以获取产业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村干部和贫困户在参与产业扶贫项目中能获得产业开发、销售等方面的能力,也能为贫困村长远发展奠定“智力”基础。但根据稳村实地调研发现,当地驻村干部动员农户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农户从中获取合作社的股份享受年底的分红,协助贫困户快速摆脱贫困现状,但没有让村干部或者贫困户参与到产业扶贫项目的核心环节,他们基本只能从产业扶贫中获取经济收益,未能从中学习知识,改变因能力不足导致贫困的现实困境。

  三、提升驻村干部参与产业扶贫成效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扶贫工作的意识教育,增强驻村干部的扶贫信心

  解决产业扶贫工作开展心力不足问题,关键是让驻村干部确立长远目标。地方政府和原派驻单位可以从思想引领、目标激励两个维度,增强驻村干部的扶贫信念。思想引领方面,以中央下达的扶贫政策作为精神引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帮助驻村干部摸透中央扶贫指导方向,引导驻村干部发扬吃苦精神,做有责任的扶贫工作者。目标激励方面,以驻村干部的日常工作为切入点,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户收入增加等为考核标准,开展产业扶贫交流、表彰大会,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热情。此外,组织驻村干部阅读扶贫方面的刊物,增加驻村干部的理论知识学习,从中学习成功的产业扶贫经验,帮助驻村干部运用到实际的产业扶贫实施过程中。

  (二)明晰扶贫项目的权责关系,健全驻村干部的工作机制

  要明确驻村干部与村干部的角色定位,制定驻村干部与村干部责任书,厘清驻村干部与村干部的角色定位。要明确驻村干部主要承担的是领路人的工作,派驻单位要引导驻村干部摆正自身的角色定位,让驻村干部明确自己在扶贫工作中主要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引导村干部进行扶贫项目的实施,纠正村干部在工作中的问题,监督其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但不能完全包揽所有扶贫工作,更不能渗透到原本村干部本应该履行的基本工作,村中的具体工作事项依旧要村干部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不能影响到村干部原本的权力职责。要明确村干部是产业项目的主要实施者和乡村振兴的内源动力,引导督促村干部在驻村干部引进的产业项目建设中,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对产业项目进行运作,参观学习对应扶贫企业的产品经营模式,使他们真正融入到产业扶贫项目中来。

  (三)注重產业扶贫的技能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的综合素养

  为确保产业扶贫的绩效,相关扶贫组织部门和原派驻单位应完善驻村干部在产业扶贫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培训课程,形成系统科学的农业技术技能培训体系。产业扶贫前期,着重传授驻村干部关于如何与当地村民进行有效沟通的课程,帮助驻村干部更快的融入贫困村的生活中;项目运行阶段,为其提供关于产业经营管理、如何有效与扶贫企业家进行谈判的知识课程,使驻村干部在扶贫产业开发中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项目成果阶段,要组织不同地区驻村干部开展产业项目开发的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分享扶贫心得,扩展产业扶贫的相关理念。此外,还要引导驻村干部传授村干部关于产业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步骤,帮助村干部实际了解产业扶贫项目,并能独自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推动产业扶贫真正实现能够培养贫困村“智人”的“造血功能”。

  (四)建立产业帮扶的长效机制,增强产业扶贫的内生动力

  建立产业帮扶的长效机制,最更根本的是解决乡村人才短缺的问题,从根本上增强产业扶贫的内生动力。尽管干部驻村制度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缓解乡村人才短缺的问题,但驻村干部作为政府派驻到乡村进行扶贫开发的“领路人”,自身有一定的驻村年限和扶贫绩效要求,并且不可能长久呆在村里。为此,地方政府应该以带动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激发乡村发展内在动力为目的,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引进方式。一方面,引导驻村干部与当地高校、科研技术中心合作,引入专门的农业研究人员参与到当地产业项目的开发,提供产业扶贫技术指导;另一方面,以中国浓厚的乡土情结为切入点,引导“精英”回归乡村,充分利用好乡村本地“精英”,为他们在村庄成立专门的办事处提供办公地点,鼓励他们到村庄进行全方位指导,为贫困户解答产业项目疑惑。

  

篇四: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村级精准扶贫工作制度

  一、村简介(道路建设——公里——资金、产业发展规划,脱贫计划)

  二、驻村工作制度;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

  四、帮扶工作职责

  六、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

  二、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领导小组(绘图)总指挥(书记、第一书记、扶贫队长)副总指挥(村主任、副书记)、成员(其他干部指定到村民组,村民组——户——人贫困人口):

  三大块:室内两块;1、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

  2、制度、指挥部、

  室外一块:小涧镇精准扶贫政策解读

  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

  “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严格落实省、市“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部署,全面实施精准脱贫“1126”攻坚计划,即:围绕“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一个目标;大力实施十大工程;突出抓好20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六项保障机制。

  小涧镇驻村工作职责

  一、深入宣传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__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二、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协调帮扶资源,监督帮扶项目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脱贫任务。

  三、配合村(社区)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集中力量解决好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按照“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户一法一个人”的原则,科学制订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村群众大力发

  展符合自身资源的富民增收产业;协调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五、协助所驻村抓好年度__重点工作,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村容村貌整治,着力打造美丽乡村。

  六、发动贫困群众广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事业,协调落实教育、卫生、交通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七、积极协调落实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解决融资难题。

  八、协助做好村“两委会”班子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社会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九、全面总结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注重培育示范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提升扶贫攻坚整体水平。

  小涧镇村级扶贫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__、省、市、县、镇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__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本村__项目、社会帮扶项目、外资帮扶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组织开展__调查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__新途径,不断建立和完善__工作机制。

  三、协助上级有关单位及本村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工作联系,协助实施好各类社会扶贫项目。

  四、负责全村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和__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完成扶贫工作统计,各类__材料和表册上报、__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五、加强本村村支柱产业开发工作,尽快解决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

  六、承办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选准__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

  八、指导帮助贫困户,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贫困户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九、认真执行上级机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根据上级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十、认真完成好镇党委、镇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村简介

  村干部包队情况:

  每个村民组贫困户_______户______人;

  1、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2、签到制度。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

  4、考勤通报制度。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

  2、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

  3、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组分片工作包干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4、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5、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6、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驻郧西河夹镇石人河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包村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干部包到贫困户。

  2、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提高班子能力,兴建各类新型合作组织。

  3、引导市场主体进村带动产业开发,组织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4、科学制定贫困村六年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

  5、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6、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重点改善人畜安全饮水、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卫生医疗服务及电讯宽带进村等条件。

  7、改善居住环境。推进集中安居搬迁,就地安置和阶梯式搬迁等民生工程,与“一建三改”相结合实现村容美化。

  

篇五: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乡村振兴指导员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充分熟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以“四村”建设为载体,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增强农村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逐步使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生活富起来、精神乐起来、生态好起来、村容美起来、班子强起来”。要做一个合格的驻村工作队员,就必须健全有关的政治力量及农村政策、规章制度、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才能做到对新农村建设的目的理论准确,表达清楚,更充分的熟悉与理解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工作中,我常注重学习,认真思考,不耻下问,并结合自的'实际和工作需要,一直坚持学习相关的理论,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增长工作才能,增强自己的工作自信心,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帮助自己更好的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基层,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1、进村调研,科学规划。由于我没有农村基层的工作经验,进村后,首先深入农户家中,认真做好调查,了解民情,熟知村民的要求与愿望,仔细分析与研究,把握好第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数。再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治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特色优质化、道路房屋整洁化、村风民俗文明化、社会秩序和谐化

  的目标,科学合理的规划那崩村的建设项目,做好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此次在那崩的调研后,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量工作出了人畜引水工程、道路建设、科技文化活动室、五位一体的建设工程项目,并针对经济发展状况作出那崩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进村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在做好调研,制定好规划后,就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建设氛围:一方面工作队员先于村小组长及党员群众,一切学习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任务、目标,非凡是仔细领会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群众尽快过上小康生活;另一方面是召开群众大会,由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工作队员向群众反复宣讲建设内容、规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过程、步骤。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更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3、全面组织实施建设工程,专心为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在建设的实施中,按具体制定的四个工程建设项目,精心组织,加强动员,积极参与,组织群众筹工出劳,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个项目的建设,苦战了近8个月,顺利完成了《新农村建设目标治理考核》所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帮助那崩村建立建全了个各种基层组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村民

  自我治理、自我服务意识得以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整体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被乡政府推选位20__年文明新村。

  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过程中,一定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我都会和工作队的同志一起深入到农户家中,共同协商,耐心听取意见,认真细致的给予解释和开导,稳定群众的不良情绪。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竭尽全力解决与完成。

  

篇六: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0号有关管理考核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0号)有关管理考核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一)组织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市(指设区市,下同)和县(指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县级市、省内计划单列市,下同)。(二)参与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扶单位)。(三)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挂职扶贫副县长。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分级组织,分类考核。省、市、县三级分别组织对各市、县和各级参扶单位以及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挂职扶贫副县长分类进行考核。其中,省上负责考核各市及省级参扶单位、挂职扶贫副县长,各市负责考核县及市级参扶单位,各县负责考核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县级参扶单位。(二)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将落实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各项工作要求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将现实表现和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考核程序严格规范,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考核结果公开公正,将社会评价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评价纳入考核内容。第四条全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工作单独进行,每年年终组织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对市、县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组织动员。包括市、县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推进工作等情况;(二)日常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组织督促检查、上报信息和统计数据及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管理、考核等情况;

  (三)协调服务。包括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供服务保障等情况;

  (四)社会评价。主要是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评价。第六条对参扶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组织领导。包括成立扶贫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和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职责等情况。(二)驻村联户。包括选派驻村干部、落实驻村工作规定和驻村干部待遇、制定干部联户结对方案、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效等情况。(三)包村扶贫。包括制定贫困村扶贫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筹措帮扶资金、实施帮扶项目及帮扶成效等情况。(四)群众评价。主要是包扶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评价。第七条对驻村工作队考核的主要内容(一)开展工作。包括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制定扶贫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参与包扶村扶贫开发、基层组织建设和其他工作,协助本单位开展干部联户扶贫和包村扶贫工作等情况。(二)落实制度。包括及时到村开展工作,驻村时间达到规定要求,按时参加村上党组织活动,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及廉政规定,定期向县上和派出单位汇报工作等情况。(三)群众评价。主要是县级相关部门及包扶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第八条对驻村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有关考核规定明确的内容,重点考核驻村干部履行驻村帮扶职责、完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情况,主要包括按要求驻村工作达到规定时间,按时参加扶贫有关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参与并完成村上安排的扶贫工作,开展扶贫调研,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和其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参与制定扶贫规划并积极落实扶贫开发项目,协助单位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等情况。工作队长还要考核在村上所兼任职务的履职情况。第九条对挂职扶贫副县长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规定明确的内容,重点考核挂职扶贫副县长履行挂职扶贫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协调管理服务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参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工作的情况等。第十条分类建立对市、县和参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挂职扶贫副县长工作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分解细化考核项目,确定相应分值,制定考评计分办法。市、县可根据工作实际,增加考核内容,增设考核指标。

  第三章考核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全省考核工作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级扶贫团牵头单位共同参与实施。各级扶贫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和有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省级考核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负责,对10个市进行考核,会同市、县对省级参扶单位和挂职扶贫副县长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市级考核由市委、政府(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各县和市级参扶单位进行考核,配合省上对省级参扶单位和挂职扶贫副县长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县级考核由县委、县政府(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在本县扶贫的省、市、县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县级参扶单位进行考核,配合省、市对省、市级参扶单位和挂职副县长进行考核。县上成立由组织、人社、扶贫等相关部门和省、市扶贫团牵头单位参加的专门考核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对市、县和各级参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考核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核部门(或考核机构)对照考核项目指标进行打分,依据得分排名确定考核等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认定。对驻村干部的考核按照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考核组评定等次、县级考核机构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对挂职扶贫副县长的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对市、县和各级参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驻村干部和挂职扶贫副县长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驻村干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等次按比例控制,其中市、县和参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优秀等次数量分别不超过同级同类考核对象总数的30%,驻村干部和挂职扶贫副县长的优秀等次数量分别不超过总人数的20%。

  第十七条各市县、各级参扶单位和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挂职扶贫副县长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对本年度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填报有关报表,准备好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县级考核一般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将县级参扶单位和各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将省、市参扶单位考核情况及相关资料上报市级考核部门。市级考核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并将各县和市级参扶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将省级参扶单位和挂职扶贫副县长的考核情况和有关资料报送省扶贫办。省级考核在次年1月31日前完成,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负责将各市、省级单位和挂职扶贫副县长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市、县考核得分按比例直接计入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总分。参扶单位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工作考核评优的依据。驻村干部、挂职扶贫副县长当年县上工作半年以上

  的,考核成绩直接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的结果;不足半年的,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对本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分级进行通报。参扶单位考核结果还应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抄报,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挂职扶贫副县长的考核结果向派出单位通报。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社会扶贫工作评优树模和表彰奖励的依据,驻村干部和挂职扶贫副县长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市、县或行业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优秀的参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市、县要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或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市、县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2.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参扶单位考核评价主要指标3.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主要指标4.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驻村干部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附件1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市、县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序号1

  234

  考核内容

  主要指标

  组织动员管理考核协调服务

  1、是否按要求组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工作;2、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3、是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4、本级单位参与率和对贫困村的覆盖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5、县级党委政府是否明确副书记或副县长专门负责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1、是否制定出台有关管理制度;2、是否定期组织对本级单位驻村联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3、是否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报和数据统计工作;4、县级党委、政府是否落实对在本区域内的各级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制度,做好对各级驻村工作队的平时检查、指导和管理。1、是否建立与各级参扶单位联络沟通制度;2、是否协助参扶单位为驻村工作队安排食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3、是否按要求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业务培训;4、是否指导并协助参扶单位开展帮扶工作。

  社会评价各级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满意度评价。

  参考分值30

  30

  3010

  附件2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参扶单位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序考核号内容

  主要指标

  参考分值

  1、是否按要求成立扶贫领导机构;

  2、是否明确单位扶贫工作主管领导、负责部门和扶贫联络人;

  组织领3、领导班子是否研究部署扶贫工作,领导是否到扶贫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

  1

  20

  导于3次,是否带头参与扶贫工作并结对帮扶贫困户;

  4、牵头单位是否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每年组织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不少于

  3次,参扶单位是否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

  1、是否按要求派出2-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

  干部驻2、是否为驻村工作队安排好食宿等并落实有关生活待遇;

  2

  20

  村3、是否定期检查和指导驻村工作队工作;

  4、是否采取措施确保驻村干部脱离原岗位工作全年驻村工作达到220天。

  1、是否安排本单位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帮扶;

  联户扶

  3

  2、是否采取措施组织和指导干部职工制定并落实结对帮扶措施,确保贫困贫

  20

  户增加收入按期脱贫。

  包村扶1、单位是否制定包村扶贫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

  4

  20

  贫2、是否积极为包扶村安排或争取资金,落实扶贫计划项目。

  群众

  5

  包扶村干部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对单位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20

  评价

  附件3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序考核内容

  号

  主要指标

  参考分值

  1、是否按要求积极参与帮扶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等扶

  贫工作;

  2、是否深入调研,制定包扶村增收脱贫规划和年度扶贫计

  划;

  3、是否能积极协助包扶村落实有关扶贫开发项目;

  1

  开展工作4、是否积极宣传并协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

  40

  有关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5、是否能协助做好本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和包村扶

  贫工作;

  6、是否能积极协助村上做好其他工作。

  1.工作队是否按要求时间及时到村开展工作;

  2、工作队员是否坚持驻村全年达到220天;

  3、是否能积极参加村党组织活动;

  2

  落实制度4、是否能自觉遵守工作驻村纪律,无违反“八项规定”和党风

  40

  廉政建设规定等行为;

  5、是否定期主动向县上和本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3群众评价县级相关部门及包扶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

  20

  附件4

  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驻村干部考核评价主要指标

  序号考核内容

  主要指标

  参考分值

  1、是否按照要求脱离原岗位驻村工作时间达到220天;

  2、是否能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1工作纪律3、是否按时参加县上和扶贫团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

  40

  党员干部是否能积极参加村党组织活动;

  4、工作队长是否能履行在村上所兼任职务的职责。

  1、是否能积极参与并完成村上各项工作;

  2、是否深入调研了解包扶村和贫困户情况;

  3、是否积极参与制定扶贫规划并争取或协调、落实扶贫开

  2开展工作发项目;

  40

  4、是否协助村上宣传并落实各项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

  富农政策;

  5、是否积极协助本单位干部做好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203群众评价县级相关部门及包扶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

  

篇七: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四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3人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兼任队长

  第一篇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驻村帮扶工作队主要工作任务》

  驻村帮扶工作队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开发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二、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协调帮扶资源,监督帮扶项目实施。

  三、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

  四、按照“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原则,科学制订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村群众大力发展符合自身资源的富民增收产业;协调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五、协助所驻村抓好年度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村容村貌整治,着力打造美丽乡村。

  六、发动贫困群众广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事业,协调落实教育、卫生、交通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七、积极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贷款等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解决融资难题;以贫困村扶

  贫互助协会为平台,培育贫困村新的市场主体。

  八、指导所驻村做好电子商务示范店新(扩)建、人才引进、宽带接入和商务产品数据库、产品目录编制及商务信用体系构建等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工作,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九、协助做好村“两委会”班子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社会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十、全面总结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注重培育示范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提升扶贫攻坚整体水平。

  第二篇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双联”行动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帮扶村及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驻村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单位已在所联系村设立了干部驻村点,并结合村情和单位实际,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干部分期分批驻村计划,合理安排驻村干部,每期确定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长流水、不断线。

  二、驻村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联络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记录工作日志,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及时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

  三、驻村干部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把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四、驻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尤其是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五、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制定的联村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六、驻村干部要注意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谈日常生活、谈实际问题、谈政策,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纪、有理性。同时协助村级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七、驻村干部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八、驻村干部积极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动员农村富余劳力积极走出去实现异地就业。

  九、干部驻村期间,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需登记备案。

  十、干部驻村期间,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驻村干部原则上吃住在村办公场所,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在村上静下心开展工作。

  十二、驻村干部在帮助、指导、督促、协调村上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解决好一批难度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群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做到群众有困难、干部在身边,群众有要求、干部有行动。

  十三、联村单位将干部驻村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四、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单位将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驻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第三篇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校党委同意批准。驻村工作队长职责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

  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

  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其他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第二章选派和组队

  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

  单位等都应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驻村

  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的选派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具体做好选派工作。省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落实,选派到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做好选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工作队经费。

  第四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牵头,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3人,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兼任队长。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第三章职能职责

  第五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第六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定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组织收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包村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牵头落实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以及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所驻村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

  督促检查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和实施情况、建档立卡数据更新情况、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第四篇驻村工作队长职责

  《工作队职责》

  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加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

  

篇八: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精品文章四支队伍管理办法xx县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脱贫攻坚战斗力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陕办发xx12号xx市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x办字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X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脱贫攻坚战斗力,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陕办发〔2018〕12号)、《X市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即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是我县精准扶贫脱贫最前沿力量。第三条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要突出力量整合,应遵循精准选派、严格管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选派第四条驻村工作队干部由包扶单位按照“因村情选人”、“选硬人、硬选人”的原则择优选派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发文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各自选派人员负主要责任。第五条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每期驻村不少于2年,期满压茬轮换。包扶单位编制人数少于7人的,可在县镇两级统筹下与其它单位联合组建驻村工作队。

  -1-

  第六条干部驻村期间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2020年前,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第七条在包扶村同步成立帮扶工作队,帮扶工作队由包扶部门、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领导和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组成,帮扶工作队长由包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八条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拟定村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本单位领导和干部联户扶贫的联络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三)参与实施产业扶持、易地搬迁、教育支持、生态补偿、就业创业、兜底保障、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工作。(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五)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六)监管扶贫项目资金,推动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七)抓好扶志扶智工作,做好贫困群众激励动员、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通俗易懂、

  -2-

  文明生动的村规民约。(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

  用能力。(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第九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职责任务:(一)负责落实本村“四支队伍”整合,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二)建强基层组织,指导村(社区)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三)推动精准扶贫,宣传并督促落实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指导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抓实扶志扶智工作。(四)发展集体经济,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选准发展路径,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现形式和有效路径,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五)办好为民实事,抓好便民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经常入户走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六)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

  -3-

  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条镇办包村干部职责任务:(一)服从驻村调度安排,及时传达镇(街道)党(工)委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二)帮助村“两委”班子理清村级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思路,制订好长、中、短期脱贫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积极宣讲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解答有关政策法规问题。(四)经常入户走访,与群众谈心交流,及时准确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扶贫政策享受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五)完成脱贫攻坚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一条村“两委”班子职责任务:(一)熟知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和技能,大力宣传扶贫政策法规。(二)加强自身建设,勇于开拓,创新发展运用党建促脱贫活动模式,发挥支部引领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掌握村民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对照“八个一批”,提出具体措施,帮助指导村民脱贫。(四)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好扶贫政策,做好公开、公示,强化村务监督。(五)完成脱贫攻坚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管理培训

  -4-

  第十二条X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驻村工作队的统筹管理、督查考核。“八办两组”牵头单位承担业务指导职责,配合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等工作。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

  包扶单位承担支持保障职责,主要负责人(帮扶工作队长)每月到所包扶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分管领导每月到村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做好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

  第十三条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第十四条严格日常考勤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第一书记离村3天以内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镇长(主任)批准,超过3天经镇(街道)同意报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驻村工作队员离村1天以内由第一书记批准,超过1天经第一书记同意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镇长(主任)批准。

  第十五条实行驻村工作周例会制度,由第一书记负责主持召开,研究安排本周脱贫攻坚工作。

  第十六条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八办两组”成员单位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培训,适时组织典型示范培训。每年对“四支队伍”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5天,达到“全面覆盖”。

  第五章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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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督查通报一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不定期抽查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对在市县检查中,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超过2次的驻村干部,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驻村工作队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着重考核驻村干部在岗和日常任务完成情况。

  年终考核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八办两组”牵头单位参与,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管理、考勤日志、工作实绩、村民评价、村干部评议等情况。

  驻村半年以上的驻村干部应当参加考核,按照日常考核40%、年终考核60%的权重,综合汇总得出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20%。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驻村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属省、市选派的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省、市两级组织、扶贫部门和包扶单位备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干部,包扶单位应当将其列为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比例。

  第二十条驻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被召回的。(二)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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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全年驻村工作时间不足200天的。(五)无正当理由离村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六)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日志2次以上并拒不整改的。

  第六章结果运用第二十一条县委每年对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认可的优秀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优秀工作队员予以表彰奖励。第二十二条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的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驻村期间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优秀干部列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优先评审、优先聘任。驻村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扶贫成效显著的干部,可在驻村工作期间提拔,待完成扶贫工作任务后回单位履职。第二十三条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驻村干部,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包扶单位及时予以召回调整。被召回调整的驻村干部,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不得提拔重用。

  第二十四条解释。

  第七章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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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县级领导联系点、片长单位包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大扶贫、真帮扶格局。

  第三条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工作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办等单位为成员,其中县委组织部明确1名副部长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村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合署办公,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乡镇(XX)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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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含垂管单位)、乡镇(XX)驻村帮扶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和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包户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五条县驻村办在各派出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负责对选派驻村人选的选拔、考核、任命。每个贫困村选派1支驻村工作队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县级部门组建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般应为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县乡可以联合选派驻村工作队,省、市派驻工作队已任命驻村第一书记的,县、乡不再重复任命。

  第六条县直片长单位另选派一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片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对片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负总责。县直片长单位明确一个科室或联络人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工作,并为片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选派。优先选派单位骨干、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拟提拔重用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县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的干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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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八条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坚持政治素质和工

  作能力标准,选派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身体素质好、

  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

  长)和工作队员。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

  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

  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基层党建、三农工作

  的决策部署。

  2.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争取落实项目和

  谋划发展。

  3.群众感情深,能够和村“两委”干部及群众打成一片,心

  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4.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主要心思和

  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片区负责

  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

  1.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3.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4.不能连续脱产驻村的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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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第十条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驻村工作队成员任期内原则上脱贫攻坚任务不完成不脱钩。如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向县驻村办呈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1次。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驻村工作队职责:(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二)全面了解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制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做好扶贫手册填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六个一批”,“四项重点”等工作,确保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五)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督促各行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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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负责做好单位包户干部职工扶贫政策培训及包户工作。

  (七)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八)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乡镇(XX)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九)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驻村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责:1.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派出单位和其他队员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与县驻村办、片长单位、驻地乡镇(XX)党委、村“两委”衔接沟通工作。2.牵头制定并带头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3.履行第一书记责任,协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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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民事村办、全程代理等工作。

  4.指导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5.负责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作队的考核工作。

  6.带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写出有思想、有内容、有感情的民情日记和有分量、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7.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工作队员职责:1.在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领导下,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2.宣传、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对包片联系的所有贫困户至少走访1次,每季度遍访全村农户1次,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扶贫扶志。3.做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工作,认真填写扶贫手册,整理扶贫工作有关档案。4.指导督办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制定户脱贫计划,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完成包户干部交办的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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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走访调研,填写驻村民情日记,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工作建议。

  6.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向派出单位报告工作。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帮扶任务。第十四条包户干部职责:1.全面掌握包联贫困户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2.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落实脱贫项目,做好与驻村工作队衔接,委托代办事项,确保完成脱贫任务。3.宣传并协调落实脱贫政策,激发包联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勤劳致富,做好扶贫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4.加强与包联贫困户联系,全年登门走访不少于6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包联贫困户冷暖疾苦,对贫困户家庭困难真帮实扶,增进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联络,确保结对满意,确保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确保包联户如期脱贫。5.认真、及时、逐次填写扶贫手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第十五条派出单位职责:1.重视支持帮扶工作。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单位履职尽责管理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6次,每月深入所驻村开展帮扶不少于2次,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的政策。明确单位分管扶贫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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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次,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遇到的问题。单位包联多个村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合理统筹安排到村时间;要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效组织包户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典型宣传推介及时向县驻村办沟通呈报。

  2.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帮忙引进或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忙争取项目及资金,力所能及地加大单位资金帮扶力度,改善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多办实事好事。

  3.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日常驻村工作期间,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4.形成帮扶合力。联合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派出单位发挥统揽、引领、协调、凝聚、联络责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同责同心同向同力,维护团结,形成结对帮扶大合唱。

  5.完成脱贫任务。按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县直片长单位(片区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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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协调。向片区派出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政策精神,安排部署片区驻村帮扶工作,召开派出单位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协调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片区工作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掌握工作动态,召开片区工作会议,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XX)党委、分管本片区的县领导及县驻村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2.引领示范。在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方面走在前列,为片区驻村帮扶工作树标杆,当楷模。

  3.督办检查。对片区派出单位包村工作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4.考核考评。协助县驻村办负责本片区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第十七条县驻村办职责:1.统筹安排、调整县直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2.协调组建驻村工作队。3.建立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的帮扶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4.对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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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考评通报。协调组织成立专班对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情况汇总。

  5.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6.统筹县“四大家”领导联系县、乡、村、户等相关事宜。7.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8.对乡镇(XX)驻村工作进行督导指导。9.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制度

  第十八条实行县领导责任区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做好所联系乡镇(XX)、贫困村脱贫攻坚督导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本片区驻村管理工作。县级领导与驻点乡镇(XX)党政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同责。

  第十九条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全县18个乡镇(XX)划分为16个片区,其中XX、XX为一个片区,XX、XX为一个片区,其余每个乡镇为一个片区,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负责对驻片区县直单位(含垂管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和片区县直驻村工作队及联合驻村工作队进行管理。片区负责人在片长单位班子分工中,主抓片区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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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实行工作队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低于20天,确保每年达到240个工作日以上,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出列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第二十一条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由所驻乡镇(XX)党委按照属地干部进行统一管理、考勤、监督、培训、指导,参加当地有关会议。

  第二十二条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的教育培训力度,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县级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不少于4次,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培训不少于1次,各乡镇(XX)经常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建立例会制度。乡镇(XX)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党委班子成员召集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会议,组派单位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驻点所在乡镇(XX)党委、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实行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考勤实行日签到、周汇总、年统计制,所有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必须每天签到,不得代签,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每周对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把关,每年对每名工作队员出勤进行汇总考核,工作队员外出开会、培训、参加各种公派活动等视同驻村。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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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具体有乡镇(XX)负责,县驻村办抽查督办。严格驻村工作队员请销假管理,对请假3天以下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请假由乡镇(XX)党委书记审批,队员请假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审批;请假3—7天(含7天)的,报派出单位和乡镇党(XX)委书记审批,请假7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审批。所有请假除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同时要告知所驻村党组织和派出单位。工作队员请休假,须视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出现工作日工作队无人驻村的状况,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考勤记录作为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实行工作记实制度。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将日常所做工作如实记录,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填写工作队日志,工作队员记民情日记,填写人对填写内容负责。记实内容一般包括月工作计划、当日工作内容及效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作心得体会等。加强工作队档案管理,片区工作簿、工作队日志、民情日记、考勤记录本等台账应妥善保管,随时接受调阅检查

  第二十六条实行微信工作群联系制度。为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县驻村办负责组建驻村片长单位负责人、重点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乡镇(XX)驻村工作管理人员三个微信工作群;片区负责人负责组建片区驻村帮扶微信工作群;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负责组建驻村工作队员微信群、农村党员群众扶贫工作微信群;工作队员负责组建本单位包户干部结对帮扶微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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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对驻村帮扶工作微信群实行“三规范”:即规范工作群命名、规范群成员范围、规范群成员取名。按照“谁建群谁管理”原则,严格微信工作群管理,落实建群报备制度。规范群内信息传播行为,实行“三严禁”:即严禁传播违法违规违纪信息、严禁传播不实信息、严禁传播与工作无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实行述职评议制度。县驻村办每年组织一次片区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反馈片长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XX)党委牵头片长单位每年年底组织一次驻村工作队集中述职评议活动,并分别进行打分排队,述职评议结果反馈至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各派出单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驻村工作述职。

  第二十八条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驻村办负责制定驻村帮扶工作督导机制,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巡回督导组或专项督导组,严格落实“月通报季排名”制度。县驻村办会同督查问责组及片长单位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考勤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一月一通报;县驻村办每季度对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乡镇(XX)党委每季度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县驻村办并督促整改。县纪委和督查问责组要将驻村帮扶情况纳入对各派驻单位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情况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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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实行“召回”制度。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在抽查中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2次以上的;综合考核排名连续2次在全县倒数后3位的;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处理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原因不适应驻村工作,且经帮助后效果不明显的;工作作风散漫、不尽职尽责,所驻村被定为D等次,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调整并有县驻村办予以召回。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被召回后视情况安排或调整工作,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相关处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属垂管单位的将处理结果函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村任职年限不计入农村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条实行问责制度。对单位包村不重视、人员选派推诿应付、脱产驻村不执行、驻村工作不作为、包扶责任不到位、帮扶成效群众不认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价较差,排名全县后5名的,对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进行约谈。本单位发生选派队员被召回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包联贫困村未能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当年不能村出列、户脱贫的,对单位启动追责问责;对包户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帮扶贫困户脱贫认可度不达标,在各级检查中出纰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包户干部启动追责问责;因工作队履职尽责不到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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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三率一度”不达标,造成贫困村不能按时村出列、户脱贫的,对驻村工作队启动追责问责。

  第三十一条实行激励制度。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驻村工作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年度考核,优秀评定等次单列,不占用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对特别优秀的驻村干部按有关规定记功奖励,加大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驻村干部和帮扶力度大、措施明确、成效明显的县直单位的宣传报道、评先表彰力度,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驻村帮扶干部在驻村期间,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规定条件的,要优先予以晋升定级。对驻村帮扶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

  第五章纪律

  第三十二条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十不准”:

  1.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要求。2.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3.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及土特产。4.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5.不准散布有损脱贫攻坚大局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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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7.不准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方法简单、态度粗暴。8.不准敷衍应付、作风浮躁。9.不准参与或违规干预基层工程建设项目。10.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第六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县驻村办负责对片长单位及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与测评。各乡镇(XX)党委组成考核组在片长单位的配合下,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进行考核与测评。县直单位会同驻村工作队对本单位包户干部进行考核与测评。各考核实施主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在每年年底组织考核工作。

  第三十四条考核工作按照自查总结、实地检查、综合评价、考核汇总和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坚持“过程与结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十五条考核标准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次,各考核责任主体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总体分析、综合评定后,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县驻村办。

  第三十六条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单位履职尽责绩效。干部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派出单位,作为干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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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先评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和单位帮扶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保障

  第三十七条派出单位、乡镇(XX)党委要切实保障驻村干部在村工作必须条件,工作场所一般在村委会与村“两委”干部合署办公,驻村干部办公设施原则上按“六个一”配备:即一套办公桌椅,一台办公电脑,一台打印复印机,一套工作队档案资料柜,一套上墙制度,一条畅通互联网络。

  第三十八条按照“便于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驻村工作队就近在村委会、农村校舍或租用农房居住生活,不干扰基层党委、政府正常工作,不给基层增添负担。工作队驻村生活设施原则上要达到“九有”:即有专用厨房,有配套炊具,有固定餐桌椅,有冰箱(柜),有自来水,有安全寝室,有公共电视机,有热水洗澡间,有保暖降温设备。

  第三十九条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允许用于帮扶工作,解决好驻村工作队的吃、住、行问题。对单位确实无法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用车的,提倡乘公共交通,或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灵活用车。

  第四十条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干部驻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交通补助,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单位安排车辆的除外),以实际驻村天数为依据,往返途中按出差进行补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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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日不重复补助;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开支。未落实通讯补贴的驻村工作队员参照公务员通讯补贴标准执行;派出单位为每名工作队员办理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办理的不重复享受。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每年为全县重点贫困村每支驻村工作队补助3万元,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基本工作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落实驻村干部年休假制度。要由驻地乡镇(XX)统筹安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交叉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驻村干部休假要报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备案。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细则与各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由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驻村办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驻村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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